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实习记者 英草卓玛
作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5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条例》落地一个月以来,非银行支付机构消息不断,支付行业正处于加速调整“进行时”。
31家支付机构集中获批更名
5月31日,人民银行官网披露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中新增32条变更许可信息。其中,上海商旅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等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相关更名机构均在公司名称中加上“支付”字样。
素喜智研首席研究员苏筱芮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表示,支付机构密集更名主要是为了响应监管精神。按照《条例》第六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更名后的支付机构在工商主体名称方面提升辨识度的同时,增强了合规性。”苏筱芮说。
除31家支付机构获批更名外,人民银行同日公布的信息显示,同意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合并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合并后,平安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1.6958亿元、《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增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全国),平安付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终止支付业务并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
在业内人士看来,平安旗下支付牌照将由两张合并为一张也与监管要求密切相关。按照《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股权管理规定。
同一股东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或者表决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同一业务类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仍需加强合规建设
实际上,在新规指引下,同一家公司旗下多张支付牌照的出售、兼并和注销已有先例,持续“瘦身”的银联商务即是一例。而不论是密集更名还是注销牌照,背后指向的都是支付机构的合规化调整,“求合规”的另一面,则是仍趋严的非银行支付监管态势。
5月31日,人民银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表显示,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航天电子”)因8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596.31万元,罚款2825.31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达到4421.62万元。此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处罚。
博通咨询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从公告来看,浙江航天电子的违规问题很“全面”,都是人民银行三令五申、最常见的违规情形,其中“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这一行为往往容易引发高额罚单。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资料显示,浙江航天电子是跨境支付巨头PingPong(杭州乒乓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这次处罚,也是给PingPong这类为了跨境持牌而收购国内支付牌照的公司的一个提醒,收购过后也要遵守国内的合规要求,要注意对原有国内业务的良性经营。”王蓬博说。
展望后续,在业内人士看来,支付行业处于剧烈洗牌期,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合规建设仍在路上。
苏筱芮建议,存量非银行支付机构在支付新规下,首先需要健全及完善支付相关的内控制度,将具体的支付业务责任落实到人;其次需要对标支付新规并梳理近年来的罚单情况,深入合规短板区域及时查漏补缺;此外,也需要回归支付本源业务,在打造优质综合服务、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等方面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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