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珍宝”),系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7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哈珍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07亿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2.92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是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哈珍宝的银行融资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与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哈珍宝的银行融资提供人民币1.7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税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担保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处理本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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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哈珍宝100%股份,被担保人哈珍宝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哈珍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哈珍宝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哈尔滨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行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金额:人民币1.70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产权转移登记发生的税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哈珍宝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哈珍宝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哈珍宝能保持良好的控制,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哈珍宝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对其控股情况,认为担保风险可控,哈珍宝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人民币12.92亿元(含本次担保),全部是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进行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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