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职人员注意了!

西藏公职人员注意了!
2024年05月13日 19:40 拉萨发布

转自:拉萨发布

使用普通U盘等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存储涉密信息

【典型案例】

2020年4月,有关部门发现某不具有保密资质的打印复印店处理过国家秘密文件。经查,2019年8月,某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秦某误以为存储文件的U盘里没有涉密文件,实际存储有多份涉密文件,便将U盘交给该打印复印店处理,导致国家秘密泄露。事件发生后,秦某被给予政务处分。

【点评分析】

本案中,秦某原本是将普通U盘交给不具有保密资质的打印复印店处理,这一行为本无可厚非,并不违反保密规定。但是,秦某的问题就出在误以为该U盘里没有涉密文件,实际存储有多份涉密文件。从归责角度看,秦某应当为其疏忽大意的不当行为承担相应处分,对将涉密文件存储到该普通U盘的人,则应加重处罚。

【预防建议】

一是完善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明确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存储、处理涉密信息。二是建立移动存储介质台账,将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纳入有效管理范围,定期开展自查和互查,确保不留死角。三是避免移动存储介质在多台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定期查杀病毒。

手机拍摄、社交媒体群发涉密文件资料

【典型案例】

2020年6月,某市教体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在收到1份秘密级文件后,为尽快落实该局领导传达学习的要求,使用手机对文件进行拍照后,发送至其建立的某微信工作群中,并安排相关工作。随后,文件被层层转发,迅速扩散至40多个微信工作群。案件发生后,胡某及该市教体局办公室主任孙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局长黄某被该市纪委监委约谈提醒。

【点评分析】

本案中,胡某主观上是出于工作考虑,“为尽快落实该局领导传达学习的要求”,才使用手机对文件进行拍照后,发送至其建立的某微信工作群中,并安排相关工作。但是胡某的行为并不是 “好心” 办错事,究其根源,还是保密意识薄弱,保密常识欠缺,才会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涉密文件被层层转发,广为扩散。

【预防建议】

一要坚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则,严格把好建群审批关,并建立微信工作群管理台账,实名管理,实施备查。二要坚持“谁建群谁负责”原则,压实群主为群管理员的保密管理主体责任。三要坚持“建立——解散”全程管控原则。

信息安全靠大家 保密时刻为国家

【典型案例】

某年2月,某县政协工作人员杨某为方便《地方志》撰写工作,在未经保密审查的情况下,擅自在单位将收集的5000余份文件资料(其中包括1份机密级、2份秘密级国家秘密)上传到某网盘,回家下载后使用。事件发生后,杨某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点评分析】

百度网盘、360云盘等就像一个放在互联网上的“大硬盘”,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在线存储、分享文件资料。部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错把它们当作“涉密硬盘”,违规存储、传递、分享涉密文件资料。

【预防建议】

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器存储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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