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珠海发布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新生报名
于5月8日正式开始,
截至5月10日18:00,
报名成功人数已达2.8万人。
5月10日,香洲区教育局就家长们在招生过程中
遇到的热点问题,
答疑如下。
一、注册申请时,选错了申请类型,怎么办?
答:注册申请时,学生身份证件类型选错了,或入学类别选错了,如:港澳身份证错选为大陆身份证;转学插班生错选为新生,新生错选为转学插班生等,进入报名表界面后将不可修改。出现这种情况时,请家长在报名期间持孩子户口簿到区教育局2楼服务窗口申请重置,或联系附近的公办学校,由学校统一汇总后再上报处理。
二、网上报名时,父母共有房产是不是属于全权房产?
答:是的。以下情况均属于“完全产权房产”:①父亲或母亲个人拥有该房产100%产权;②夫妻共有同一房产100%产权;③入学学生本人拥有该房产100%产权;④父母和学生本人一起拥有同一房产100%产权。
以上房产情况的家庭,在网上报名进行填报房产时,请在房产项目选择有“全权房产”项。
三、学生户口将于近期迁入香洲,能先报名吗?
答:学生户口将于近期迁入香洲的,可于报名期间(5月8日-22日)在网上按现有非户籍生类别进行报名。
5月22日前已在“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报名成功,但学生尚未完成入户香洲手续的,请在8月23日前到香洲区教育局补交入户材料,但有很大可能会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四、父母房产、三代房产学位已被占用,报名表无法提交怎么办?
答:填写报名表时,如显示房产学位被占用而导致报名表无法提交的,家长须在报名截止(5月22日)前,持房产证和学生户口簿到区教育局2楼服务窗口申请对该房产进行特别登记。
五、户口或房产对应的学校和报名完成后系统定位的学校不一致,该怎么办?
答:因为网络问题导致出现学校的定位不一致的问题,家长可通过修改报名表重新提交进行刷新,获得正确的定位学校,5月22日报名结束前,如家长发现您报名表中学区定位有错误的,请及时联系香洲区教育局(电话:2611501),或到区教育局2楼服务窗现场修正。
六、能否同时报名香洲区的公办中小学和民办(自费)学校?
答:可以。但是不能同时报名香洲区和珠海市内其他区的公办中小学。
七、香洲区内公办和公办学校之间转学无法报名?
答:已在香洲区公办学校就读,由城区学位高度紧张学校申请到有接收能力的学校(指当年有新开年级学校、年级扩班学校,或城郊学校),可视情况办理,此类情况须携对应学区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八、职业资格怎么才能积分?
答:家长在“监护人信息”栏中,找到“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框,正确填写您的职业证书中的证书编号。经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核查通过后,将给予相应等级的积分。如未能在该网站核查到相关信息,则职业资格积分项不予积分。
九、文化程度怎么才能积分?
答:家长在“监护人信息”栏中,找到“有无大专以上学历”框,根据自身办理的“学历验证报告”类别进行填报:
(1)办理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简称《认证报告》)的,请选择“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项,分别在“学历验证报告编号”中填入《认证报告》中右上方的“报告编号”和在“毕业证书编号”中填入《认证报告》中左下方的“证书编号”。
(2)办理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的,请选择“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项,填入《备案表》中段部分的“在线验证码”。
报名时还未办好“学历验证报告”的,可以先完成网上报名。待“学历验证报告”办出后,于5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补填学历信息。
以上信息经“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查通过后,将给予相应等级的积分。如未能在该网站核查到相关信息,则文化程度积分项不予积分。
“学历验证报告”具体申请方法,可参考香洲教育发布的“学历认证指引来了,有需要的家长请关注”一文(👈点击标题进行查阅)。
十、关于长幼随学怎么申请?
答:对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落实“长幼随学”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同校入读,家长须到区教育局招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如在本学区无法安排,将统筹安排到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同等条件”,是指学生学位安排顺序处于同一类别中的同一项。如,同属于第一类香洲区户籍新生中第一项“持有完全产权房且房户一致”。
十一、怎样才算完成网上报名?
答: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报名表”,且成功完成相关材料的上传,并保存,即为报名成功。
5月22日报名结束前,家长都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您不妨再核对核对,确保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家长须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
重点校对
1.学生和家长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否填写正确。每年都有个别的家长填错了学生或家长的身份证号,耽误审核、录取。
2.办理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要同时填写报告中的“证书编号”和“报告编号”;如果办理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则不需要填写“证书编号”,只需填写“在线验证码”。
十二、防诈骗提醒
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2024年秋季香洲区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招生学校均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香洲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不会要求学生及家长缴纳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学生或家长索取费用的行为均属违纪、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家长:
不要轻信他人对招生录取、学位安排等方面作出的承诺,谨防不法分子打着帮忙入学的旗号,收取好处费、中介费等,造成家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遇到此种情况,请立即向香洲区教育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26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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