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种业强国、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等国家重大战略,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推动民族种业振兴,本着“合作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近日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登海种业”)与山东农业大学签署了《共建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山东农业大学是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山东省首批五所应用基础型特色名校之一,是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该校现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业科学为优势,生命科学为特色,融农、理、工、管、经、文、法、艺、教等于一体的多科性大学。
三、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登海种业与山东农业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围绕玉米基因编辑、分子设计育种、生物育种、种子科学与技术、栽培生理等方向,加强科学研究;在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为玉米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双方合作将共享人才、政策、科研等相关资源,公司将积极推动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成果转化,助推玉米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由于目前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属于初期阶段,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本次合作建立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作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共建山东农业大学登海玉米产业研究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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