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5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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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上刊登了《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45。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第1-7项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第8-9项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www.cninfo.com.cn网站。

  另外,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7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孙秀欣、刘莉

  电话:0535-6697075

  传真:0535-6243558

  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个人股东持证券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帐户卡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1”,投票简称为“冰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表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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