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年05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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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彭卓卓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卓卓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不再继续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于彭卓卓先生此次离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因此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彭卓卓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监事会主席的相应职责。

  202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晟控股作为合计持有中金岭南35.72%股权的控股股东,现提名郎伟晨先生为中金岭南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议提交中金岭南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郎伟晨:男,1982年11月生,汉族,籍贯安徽宣州,中共党员,政工师,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州嘉誉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东电网公司广东火电工程总公司物资供应公司经营部专员,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物流服务分公司综合办副主任、国内业务部副经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郎伟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2024年5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控股”)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增加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控股合计持有中金岭南股票 1,335,060,698 股,占比为35.7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广晟控股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调整外,2023年度股东大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于2024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13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4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仅有一名董事候选人,提案15仅有一名监事候选人,均不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8、11、1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1)提案5、1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2)提案8、11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6.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7. 本次会议提案16《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16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广晟控股提出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13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4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4仅有一名董事候选人,提案15仅有一名监事候选人,均不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5、8、11、13涉及关联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该提案时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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