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4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上市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就相关规定的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易德伟书面询证得知,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烯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易德伟不存在影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监事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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