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05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3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6日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于近期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有序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同意提名江骥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江骥先生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了前置审查,形成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并同意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江骥先生出具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司董事会作为其提名人,亦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核,江骥先生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6年,且未在超过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江骥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课程的学习。

  江骥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在相关补选程序履行完毕前,现任独立董事张强先生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选举江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补选其接替张强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生效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为:刘学(主任委员)、江骥、王静晗。上述三名委员均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会议召集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29日(周三)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一、二、八至十、十七、二十至二十七,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二、十、十三,以及本次会议议案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2023年内离任的独立董事朱建弟先生将在本次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骥,男,195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学历,研究员。1973年9月至1977年3月就读于苏州医学院。1980年9月至1982年12月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年6月至1986年10月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博士学位。1987年6月至1989年8月在美国Baylor医学院做博士后研究。1989年起在北京协和医院工作,先后担任一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主任、临床药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年退休。现兼任高博医疗集团临床研究中心首席科学顾问、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临床试验指导团队首席专家职务。

  江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骥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4.2.3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4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9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

  至2024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及5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大会议案18为选举公司独立董事事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在本次大会上审议。

  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及2023年内离任的独立董事朱建弟先生将在本次大会上述职。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0、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四)注意事项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科技园15号楼

  邮政编码:100000

  联系电话:010-88857906

  电子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

  联系人:张英利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授权委托书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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