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年05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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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0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9.3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31日、2024年02月02日、2024年02月09日、2024年03月05日、2024年04月0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4年04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5,320股,占公司总股本85,945,419的比例为1.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93元/股,最低价为21.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43,702.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2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先生自2023年11月01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先生通过其持有的大唐英加红马七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马七十二号”)、英加芳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芳华一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1.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先生。

  (二)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787,860股,通过青岛赫廷科技有限公司、莘县日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倍润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0,887,244股,合计45,675,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4%。

  (三)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马学军先生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日、2023年12月4日、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学军先生通过其持有的红马七十二号、芳华一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9,1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001.9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除尚需就本次增持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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