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莱光学”)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4月2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的比例。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注:占总股本比例为股东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的比例。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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