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720,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向农业银行申请3亿元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高新支行
2、保证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4、担保的本金数额:人民币3亿元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755.33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3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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