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股票价格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现提示重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的风险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7.8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尚未扭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2号),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内容如下:
“公司2021年至2022年期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在奥康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奥康股份通过第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1年至2023年4月,王振滔利用上市公司影响力,与经销商协商,经销商将货款汇入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的银行账户,导致经销商回款至上市公司的时间滞后。前述行为属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浙江监管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事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王振滔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对董事兼总裁王进权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对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翁衡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目前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后续能否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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