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9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
● 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本次计划增持人员包括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及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
2、增持主体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注:以上持股比例为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的结果。
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其它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2023年作为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实现了收入和利润的双增长。公司对2023年负责南孚电池经营管理的公司高管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为激励南孚电池管理层继续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予以绩效奖励。获得绩效奖励的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荣海先生、副总经理梁红颖先生、副总经理王晓飞先生基于对公司中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战略规划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特将各自所获得的全部或部分绩效奖励用以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
4、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4年5月6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的股份后自愿锁定1年不对外出售。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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