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21:37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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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4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2024年1-3月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24,029.09万元,转回963.26万元,核销985.46万元,核销又收回1,010.22万元,转销21,057.93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减值准备减少756.28万元,2024年3月31日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07,316.61万元。总计影响2024年度净利润减少2,007.9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风险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境外企业的应收账款

  B.境内企业的应收账款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3,841.62万元,本期计提增加6,037.35万元,本期核销290.19万元,核销又收回18.67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751.25万元,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8,856.20万元。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划分为不同风险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等方法计算上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借款人的特定因素、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4、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30,300.21万元,本期计提增加1,004.22万元,本期核销695.27万元,核销又收回991.55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坏账准备减少3.84万元,2024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31,596.87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时,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与具有类似目的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其他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

  公司2024年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31,649.67万元,本期计提增加16,987.52万元,本期转回963.26万元,本期转销21,048.21万元,公司合并范围变化、汇率变动影响存货跌价准备减少1.19万元,2024年3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为26,624.5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2024年1-3月净利润2,007.9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予以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开事项于2024年1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公司将于2024年5月2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表: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特别强调事项:

  (1)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2)议案6、7、11、12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议案7、8、9、1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5)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7)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相关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3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与地址:

  (1)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7:30。

  登记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董事会办公室。

  (2)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00至14:00。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8号-新华之星A座-文轩会议中心四楼-中型会议室A1。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同时提交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 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17: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白旭波、青婉琳

  联系电话:028-82000876、85950011

  传真号码:028-85950022

  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金石路376号

  电邮地址:000876@newhope.cn

  邮    编:610063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6

  2.投票简称:希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27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阅读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的。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监事会提醒管理层密切关注宏观形势变化,对各项资产和业务审慎评估可收回金额,关注潜在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5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保理”)是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新希望保理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两年,将于2024年5月30日到期。

  基于双方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新希望保理拟达成新一期的合作协议,双方拟新签的协议合作时间为2年,明确了保理融资额度及使用条件、保理业务受理、保理费及违约金、双方陈述与保证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利益。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为250,000万元。

  2.关联关系说明

  新希望保理系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 14.60%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希望保理96.67%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的规定,新希望保理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刘畅、刘永好、王航、李建雄回避了本次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4.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D2层202-3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天津市

  法定代表人:何成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00527373G

  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刘永好。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新希望保理于2014年8月14日正式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初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及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新希望保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货币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货币出资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

  2020年3月,股权转让。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与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天津天之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将其持有新希望保理5%的股权转让给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后,南方希望出资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西藏恒业峰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2020年8月,注册资本变更。经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意,新希望保理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万元,其中南方希望增加出资20,000.00万元。变更后,南方希望出资29,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67%,西藏恒业峰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

  2022年12月,股东名变更。新希望保理股东之一西藏恒业峰实业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卓晟投资有限公司,同时注册地由拉萨变更为宁波。

  (2)近三年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新希望保理业务发展坚持以新希望集团内部产业链为核心,外部泛农产业链为重点,其它产业链为补充,深耕现代农业、现代物流、医疗健康、先进制造、汽车产业等六大领域,争做一流的产业金融专家。

  2021年,新希望保理营业收入为20,218.87万元,净利润为4,067.55万元,净资产33,435.34万元。

  2022年,新希望保理营业收入为15,632.43万元,净利润为203.41万元,净资产33,638.75万元。

  2023年,新希望保理营业收入为9,677.28万元,净利润为268.34万元,净资产33,907.09万元。

  2024年3月末,新希望保理营业收入为1,759.59万元,净利润为26.53万元,净资产33,933.62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的规定,公司与新希望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披露日,新希望保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乙方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理费、服务费、保理手续费、保理保证金等各项费用。以上各种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如果逾期归还的,按融资保理合同相关约定收取违约金。

  双方采取协商方式定价,主要考察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短期贷款资金成本和涉农的保理公司或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用途由公司严格监管使用,用于支付下属子公司与上下游客户间贸易或劳动服务合同的款项。

  2.合作协议有效期内,新希望保理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保理融资额度金额:人民币25亿元整。

  3.协议有效期两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以重新签订。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目的:为促进协议双方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同时响应支持国家“三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增加农户收入。

  对公司的影响:通过本次交易,将为上市公司客户群提供生产经营资金,进而增加公司销售收入及现金流;同时,可以降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降低坏账风险,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 2024 年度及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保理业务14,699.00万元,截至披露日保理业务余额8,175.7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新希望保理一家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企业,其与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于2022年达成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合作协议,现该协议即将到期。公司和新希望保理过去两年的合作是风险可控的,双方继续合作将继续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并有利于促进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因此同意双方重新签订新一期合作协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4、公司与新希望保理签署的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6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进行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望租赁”)于2017年10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7,000万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0%,是一家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互惠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拟与其达成合作协议,让其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公司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

  本协议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待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予以签署。

  2、关联关系说明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刘永好先生持有新希望集团14.60%股权,新希望集团持有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51%股权,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新望租赁100%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的规定,新望租赁为公司之关联法人,其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在4名关联董事刘永好、刘畅、王航、李建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4名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

  4、该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718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MSD-C3-60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何成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20118MA05X09E36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医疗器械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刘永好

  现有股权结构见下表:

  2、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新望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正式成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由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独资设立,注册资本17,000万元。

  2017年11月28日,变更公司名称为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718。

  2019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成。

  (2)近三年发展情况及财务数据

  2021年,新望租赁营业收入为2,559.27万元,净利润为529.44万元,净资产19,102.21万元。

  2022年,新望租赁营业收入为1,405.74万元,净利润为20.56万元,净资产19,122.77万元。

  2023年,新望租赁营业收入为104.15万元,净利润为16.03万元,净资产19,138.80万元。

  2024年3月末,新望租赁营业收入为34.81万元,净利润为-50.36万元,净资产19,088.44万元。

  3、关联关系说明

  新望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永好先生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6.3.3的规定,其与本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披露日,新望租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采取协商方式定价,主要考察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资金成本和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

  因此,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

  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包括分子公司、子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饲料厂、屠宰厂、冷藏厂、供应商和养殖客户等)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根据不同的业务,由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新望租赁另行签订相应的融资租赁合同。

  2、融资租赁服务范围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财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2年。本次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予以签署。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可重新签订。

  4、融资额度

  本协议有效期内,新望租赁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的合计融资额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整(小写:¥1,000,000,000.00)。

  5、融资额度使用条件

  在办理具体融资租赁业务中融资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申请的融资本金金额不超过融资额度余额;

  (2)融资申请在额度有效期内提出;

  (3)租赁物权属明确、清晰;

  (4)在本协议生效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公司无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

  6、费用及违约金

  新望租赁向公司推荐的客户收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租赁手续费、服务费、预付租金、租赁保证金以及留购价款等各项费用。以上各种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以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如果逾期归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按融资租赁具体业务合同相关约定收取违约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新望租赁是专业的三农领域融资租赁公司,秉承“手续简单、产品设计灵活,放款高效”的服务理念,为中小微企业及养殖户提供低利率成本的融资服务。

  通过本次交易,将借助农牧行业和品牌企业大发展的优势与契机,促进公司子公司及上下游客户的业务发展,互惠互利。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和新望租赁签订合作协议,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等均无负面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指标。

  3、对新望租赁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新望租赁将扩大业务规模,促进其快速发展,立足三农领域,服务中小微企业。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新望租赁无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新望租赁为公司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公司更好地为上下游客户服务,增强客户黏性,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同时双方采取协商方式定价,主要考察地方性商业银行的长期贷款资金成本和涉农的融资租赁公司或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成本,以不高于市场融资成本进行定价,本协议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是公允的,本次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可为股东创造良好回报,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4、本次交易的协议。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3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

  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8年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四川华信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的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8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16,386.4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202.42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3家上市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129.6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止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华信所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自1996年加入四川华信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丕平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5年,1994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古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21年,2012年入职四川华信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赵勇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0 年,1997 年起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600万元,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例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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