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顺电子”)与包向兵、郑露(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孚邦实业”)75%股权交割条件已达成,孚邦实业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登记为孚邦实业控股股东。
一、交易概述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向兵、郑露持有的孚邦实业75%股权,交易对价为7,425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孚邦实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6日,孚邦实业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二)孚邦实业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三、后续事项安排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完成交割之日起15日内,公司将向交易对方支付首期对价款,首期对价款额为:交易对方已向税务主管部门缴付的本次交易涉及税费金额加交易对价款税后总额的82%。交易对方应将收取本次交易对价款税后总额的75%全额用于购置宇顺电子股票,且自愿锁定并向公司指定的其他方质押已购置股票,锁定期及质押期均自股票购置之日起直至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交易对方已全额履行相应补偿义务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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