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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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为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

  被担保人名称: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综合授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4月29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为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以及业务履约能力,公司拟为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上述子公司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与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供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权限,并与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伟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6月21日

  注册地址: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553.01万元、净资产18,010.41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33,054.37万元,实现净利润-2,229.86万元。

  (二)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21,3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2月21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中工业园区南环路与东宁路交汇口(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导航终端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消防技术服务;消防器材销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农业机械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8,655.67万元、净资产3,054.87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273.62万元,实现净利润-2,807.68万元。

  (三)福建省永悦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文昌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辋川镇南星村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以及原料的批发(不含民用爆炸物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以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122.52万元、净资产904.85万元,2023年全年营业收入602.82万元,实现净利润-38.7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签订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1)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编号:ZB176120240000006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5年2月22日为子公司泉州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000万元债权担保。(2)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编号:07200BY2400055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为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2590万元债权担保。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朱水宝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上述公司与各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公司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为其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上述议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39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79        证券简称: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5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万股,每股发行价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9.62万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210.3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6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13号《验资报告》。

  2018年7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

  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18,818.34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子公司”)实施。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43.11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818.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119.8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698.4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834.7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92.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192.5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864.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分别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19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原《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6月8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账号:69983108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048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129680100178888999)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1月22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账号:157600100100117326)、子公司泉州市泉港永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新材料”)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7日,公司又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大丰支行(账号:32050173763600002701)、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永悦”)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年,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保荐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尚未到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经营性支出。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到期不能归还募集资金的风险,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7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年产2万吨顺丁烯二酸酐项目”变更为“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生态环境局的回函,募投项目不符合当地环保规定,不予立项。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予以终止实施。截至2023年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月1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15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18,818.34万元和该部分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变更投向,投入至新的募投项目“大丰无人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为32,780.29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拟投入18,818.34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实施。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意见如下:永悦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悦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在现场检查以及日常督导沟通中将继续督促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并保持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目前公司无人机业务产能消化不足预期,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慢,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按照实施计划进度并结合市场环境、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积极推动募投项目进程、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永悦科技因报告期内存在资金占用事项,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具体内容请见上市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内控制度审计报告》。日前,上市公司收到《关于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并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制度,规范合理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严禁募集资金占用。保荐机构提示投资者关注上市公司年报和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情况,防范投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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