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30日 21:27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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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于2024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将在股东大会上听取。

  八、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第1、3、5、6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述职。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29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6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型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于2023年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及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对公司本月算力业务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 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到货情况

  1、 前期已签订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本月进展情况

  (1)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到货情况

  2023年9月27日,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科创”)与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三信息”)签订330台GPU系列服务器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6.93亿元。除2023年11月16日,新华三信息已向公司交付12台GPU系列服务器之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河南证监局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决定的回复公告》),截至目前,剩余318台GPU系列服务器尚未交付。美国制裁政策的加码对本《采购合同》相关的服务器交付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中美贸易摩擦升级等因素可能导致人工智能芯片供应短缺,进而影响供应商无法持续稳定供货。本《采购合同》剩余318台GPU系列服务器的交付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交付期限存在不明确的风险。

  (2) 其他公司采购、到货情况

  2023年12月20日,浙江莲花紫星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紫星”)与E公司签订10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80万元,合同金额 2,8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5日支付预付款500万元。因交货时间未达成一致,经沟通,双方在2024年4月17日签订《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解除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退回的预付款500万元与违约金0.75万元。

  2024年1月20日,莲花紫星与J公司签订49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82万元,合同金额13,818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1月26日支付预付款4,145.4万元,2024年4月24日支付货款672.6万,2024年4月25日支付货款9,000万元,共计支付全部货款13,818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已全部到货并验收完毕。

  2、 本月新签订的算力服务器及相关设备采购合同及交付情况

  2024年4月17日,莲花紫星与U公司签订320台GPU服务器采购合同,采购单价24.375万元,合同金额7,800万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23日支付货款1,205万元。2024年4月21日U公司向公司交付30台 GPU服务器,2024年4月22日U公司向公司交付20台GPU服务器。截至目前,U公司向公司共计交付50台GPU服务器服并验收完毕。

  二、算力服务器租赁业务开展情况

  1、2024年4月8日,莲花紫星与V公司签订《算力租赁服务框架合同》,合同约定莲花紫星向V公司提供1台租赁服务器,合同期限为1个月,合同金额9.3万元。截至目前,1台GPU服务器已交付V公司。2024年4月19日,莲花紫星收到租赁款项9.3万元。

  2、2024年4月19日,莲花紫星与W公司签订《算力租赁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莲花紫星向W公司提供10台租赁服务器,合同期限为6个月,合同金额540万元。截至目前,该批服务器尚未交付W公司。

  截至目前,根据莲花紫星与K公司、O公司、S公司、V公司分别签订的算力服务合同,本月回款共计576.86万元。

  三、开展算力业务金融机构融资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科创为莲花紫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浙江稠银”)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6亿元,担保期限为3年。

  2024年4月23日,莲花紫星与浙江稠银签订705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并于同日收到浙江稠银的705万元款项。2024年4月24日,莲花紫星与浙江稠银签订1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并于同日收到浙江稠银的11,200万元款项。

  截至目前,莲花紫星已使用上述授信34,549.46万元,前述融资可能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应予披露的重要事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86                          公司简称:莲花健康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属于食品制造业,其中的调味品行业是食品制造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整个国内调味品行业需求相对刚性,整体竞争格局良性,收入端持续较快增长,龙头公司核心品类稳健增长。国内调味品行业近十年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5%,对比全球调味品市场,行业在消费人群、人均消费量、售价上仍有提升空间,受益于餐饮及外卖行业快速增长,品类多样化及渗透率提升,产品结构升级带来的量价齐升,未来五年行业收入复合增速有望保持10%左右增长。

  随着消费行为与消费模式的变化,调味品行业的渠道体系也正在快速迭代更新,但调味品的三大消费终端不变,仍然是餐饮端、家庭零售端及食品加工端。

  调味品行业的发展与三大消费终端的创新迭变息息相关。而消费终端的演化又带来了调味品产业渠道体系的持续创新与融合,适应了消费者多元化、多层次、个性化和碎片化的需求,并助推了调味品产业的创新发展,调味品渠道体系的持续细化与持续分化。

  公司主导产品莲花味精长期占据中国家庭装市场主导地位,已形成以粮食酿造味精为代表的氨基酸调味品,以鸡精、鸡汁、鸡粉为代表的复合调味品,以火锅底料系列、酸菜鱼佐料系列、红烧酱汁酱料系列为代表的新型复合调味品,以一级谷物酿造料酒、粮食酿造香醋、陈醋为代表的液态调味品和以糖类食品,面粉、谷朊粉、面包糠等健康调味食品构成的多元化产品体系。公司拥有30多家分公司,销售渠道覆盖全国,产品远销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小麦加工分中心及国家评定认可的检测中心。

  近年来,通过深化改革、固本创新,公司经营发展持续向好,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已进入提速度、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新阶段。当前,公司正全面贯彻落实521品牌复兴战略,深入推进年轻化、数字化、国际化、智能化和场景化建设,加快新产品研发、新渠道建设、新机制实施、新人才引入,并在持续做强主业基础上,开辟第二增长曲线,进军智能算力、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领域,着力把公司打造成为一家综合优势更加突出、核心竞争力更强、市场占有率更高的绿色智能型制造企业,努力为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产品味精15.86万吨,鸡精2.63万吨,面粉2.64万吨。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亿元,同比增长24.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992.74万元,同比增长181.2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793.94万元,同比增长89.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1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2,727,808.32元。

  因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了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3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3,977,18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545,246.4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642,470.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02,775.65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21500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8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457,749.89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己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的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0元(含税),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4,357,749.89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在上述期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215057号《关于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信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41,287.83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1,171.06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7,498.79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及保荐人重新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瑶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莲花健康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四方监管账户,账号为 15602012010090076838,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10 万吨商品味精及 5 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34,357,749.8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9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已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20,000.00万元。

  2024年1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升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莲花健康产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将募投项目“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河南省项城市通济大道莲味路31号变更为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产业集聚区颖河路中段。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的用途、投向及投资金额不发生改变。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在2023年日常经营过程中,因对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流的资金使用要求认知不到位,对用于临时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纳入公司流动资金池统一使用,未做专户专管;2023年9月中旬公司存放临时补流资金的一个非募集资金账户中,出现用于非流动资金用途的资金支出,超过账户内存放的公司自有流动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2,143万元;该情况发生时,公司自有流动资金余额大于前述金额,公司有足够自有流动资金开展相关用途,不存在故意挪用、占用募集资金的动机;2023年末,公司在自查中发现相关情况,立即于2024年1月归还了全部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并在后续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中严格执行了专户专管,临时补流资金与公司自有流动资金池严格区分,在制度上确保彻底杜绝再发生此类事项,严格依法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除上述情况外,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莲花健康《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莲花健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人对莲花健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针对“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保荐人已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对临时补流募集资金建立专户专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莲花健康年产10万吨商品味精及5万吨复合调味料先进技术改造项目和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针对公司小麦面粉系列制品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对较慢,提请公司关注投资进度,若内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十一、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使用进度=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5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1日  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1日

  至2024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4年5月20日9:00-16:30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2024年5月20日16:30前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 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 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 登记地点: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东方办事处孙营村颖河路西、纬二十六路南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666

  联系人:顾友群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7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9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花健康”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031号《关于对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厚文、李斌、曹家胜、于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经查,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将2,134万元用作对下属子公司杭州莲花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款且未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李厚文、总经理李斌、时任总经理兼时任代董事会秘书曹家胜、财务总监于腾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李厚文、李斌、曹家胜、于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就《决定书》相关问题逐项核查、落实,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根据河南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与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         公告编号:2024—03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202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在杭州禹归商贸有限公司担任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从往年本公司与其业务往来结果看关联人能够遵守协议的约定,诚信履约,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合理确定具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满足了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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