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30日 21:3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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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渠晓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屈乐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渠晓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30日

  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提案名称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等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提案4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王竞达、曹跃云、孙蓟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19,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工业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琼,联系电话:0755-81713366,传真:0755-81706699,邮箱:stock@szwzxc.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35”,投票简称为“王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有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一项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会回执

  致: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先生/女士)出席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4:00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证券账户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5月21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涉足塑料包装业务、军工电子业务、薄膜电容业务以及其他业务。在稳步发展塑料包装业务的基础上,公司将军工电子业务、薄膜电容业务作为未来主业发展的重点,积极布局薄膜电容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军工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军工电子业务的技术研发水平,加速公司向科技化、智能化转型,构建发展新动能。

  公司成立之初主要从事塑料包装领域,通过积极开拓产销辐射区域、拓展产品类型、强化客户服务、延伸服务领域、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精细化内部管理等方式,经过多年积累,逐步成为我国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包装行业的优秀企业,公司获评“中国包装百强企业”、“中国塑料包装行业30强企业”。公司与国内外著名的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等大型制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塑料包装业务的客户主要包括富士康、海尔、海信、华星集团、广达、WWT、英业达、华硕、京东方、光宝、爱普生等国内外行业知名客户,客户资源优势为公司塑料包装主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稳步发展塑料包装主业基础上,公司也在积极通过并购方式拓展公司产业链,为主营业务创造新的增长引擎,并发挥不同产业之间的协同效应。2018年7月,公司收购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富易达”)51%股权,将塑料包装主业的产品范围拓展至泡沫和纸质包装材料;2019年6月,公司通过收购东莞群赞电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群赞”)85%的股权进入消费电子领域,将主业范围扩展至移动电源和储能电源业务;2020年12月,公司通过收购中电华瑞51%股权入军工电子领域,并于2022年9月完成中电华瑞剩余49%股权收购;2022年1月,公司通过股权转让与增资的方式持有了宁波新容60%股权,并于2023年1月进一步收购25%股权,在原有主业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薄膜电容业务。目前公司将薄膜电容业务以及军工电子业务定位为主业未来发展的重点。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主要产品功能及主要应用场景情况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塑料包装业务

  公司塑料包装业务主要根据客户需求的产品特性、技术要求等,进行相应的包装设计和包装产品开发,从而提升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并根据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和采购活动。公司同时采取常备安全库存,能够快速响应客户订单,凭借全国布局和质量优势,迅速整合资源实现最终产品按时保质交付。

  2、军工电子业务

  公司军工电子业务主要由中电华瑞负责,严格按照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开展采购、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电华瑞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军工电子设备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并采用直销模式,给客户提供从研发、设计到生产、后期维护的全部服务。

  3、薄膜电容业务

  公司薄膜电容业务由子公司宁波新容负责由于薄膜电容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宁波新容对薄膜电容需求具有多批次、小批量及非标准性等特点,因此宁波新容业务模式以订单化生产为主,采取“以销定产”模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叠加美国持续性加息政策、债务风险上升等周期性因素,全球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凸显。面对严峻挑战,2023年中国经济展现出强劲韧性,总体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高水平开放、生态建设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均取得显著进展。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及各项不利因素,公司整体经营稳健有力,在董事会的带领及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下,着眼长远发展,坚持“聚焦优质业务,促进多元发展”的战略,优化塑料包装业务结构,增强军工产业链研发实力,加速扩充薄膜电容器生产规模,强基固本、提质增效。

  2023年,公司业绩整体表现稳定,实现营业总收入177,369.73万元,同比增长1.31%;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35.11万元,同比下降14.13%;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703.31万元,同比增长14.24%。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业务方面

  在传统塑料包装业务领域,公司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继续深耕国内大客户及重点目标市场,充分挖掘客户潜在需求;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精简与调整部分传统塑料包装业务结构及人员。同时,随着泰国自建工业园区的建成与投产,公司进一步优化海外资产结构,加大对泰国辖区子公司的资金投入力度,为未来持续拓展东南亚乃至更广阔的海外市场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在军工电子业务领域,不断优化以中电华瑞为核心的军工电子产业内部管理体系,持续完善信息化系统建设,整合和提升集团军工产业链的规模与协同。报告期内,中电华瑞新成立仿真事业部,加大对仿真技术的资源与资金投入,积极布局快速成长的仿真市场。另一方面,作为本年度再融资的募投项目之一,中电华瑞持续推进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起专业完善的硬件设计中心和元器件二次筛选检测环境,不断扩充中电华瑞现有研发团队规模,加大研发人员储备。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强化硬件设计能力与研发测试能力,全面提升中电华瑞综合研发实力。除此之外,中电华瑞还于本年度内新购入经营场地扩充研发人员,为军工电子产业的未来成长拓展了发展空间及增强了科研力量。

  在薄膜电容业务领域,公司在持有60%宁波新容股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受让25%的股份,优化了宁波新容的股东结构,公司加大了在新能源、军工等新兴电容器市场的投资力度。作为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主要投向,宁波新容的薄膜电容器扩建升级项目重点拓展薄膜电容产能,扩大薄膜电容器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生产线自动化率,优化产品结构以满足下游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该项目目前在持续建设中,将按照计划逐步落实分段投产。与此同时,为了解决供应瓶颈、降低采购成本、提升产品品质,宁波新容于本年度垂直整合供应链,加大自制力度,优化供应结构;新设立冲压成型项目事业部,为未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薄膜电容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业务拓展,在稳固现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军工等领域的市场推广,并与核心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管理方面,通过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广纳高质量综合型人才、上线信息化管理工具等方式,不断完善与提升宁波新容的专业化人才与管理体系建设。

  2、生产方面

  根据以销定产原则,优化产品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各子公司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通过升级更新设备提高自动化生产效率,加大工艺优化降本增效,引入精益管理提升科学管理手段增强盈利能力。

  3、管理方面

  公司通过引进专业管理人员及先进管理理念,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信息化建设,公司各子公司持续推进全方面流程数字化建设,提高信息流转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建立内部培训机制,通过专业课程及优秀员工经验分享等方式,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岗位认知及操作技术水平,增强员工对公司文化的认同及归属感,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储备人力资源;完善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提升集团层面全面统筹及监督管理能力,提高资源配置及区域协同能力。

  4、资本运作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加强资本运作,战略性增持宁波新容股份,积极推动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6号)。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向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25,0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29,125,801.95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公司净资产规模得以增加,资本实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实现从单一塑料包装主业逐步转型为军工科技及薄膜电容等业务并举的多元化企业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从而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平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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