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新华财经
小微企业与“三农三牧”主体是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而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主体的“融资贵、融资难”问题,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一直以来的工作要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相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为优化产业结构,扶持重点领域提供多方位的金融支撑。
随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推广,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积极对接,并按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准入条件开展全面、细致的专题调研。2023年12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同意与内蒙古自治区的鼎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担保”)开展合作。
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主要是通过再担保业务和股权投资与鼎新担保展开合作。再担保业务方面,可为内蒙古自治区的融资担保业务分担风险,提高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股权投资方面,能够有效增强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的资本实力。
在此背景下,普惠金融的政策效益精准滴灌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主体。同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先进的业务管理模式、风险防控手段、信息化系统和公司治理经验还可以引入到各盟市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提升内蒙古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一系列制度政策的出台,为发展融资担保业务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内蒙古自治区紧跟政策,根据2019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指示,聚力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支小支农”贷款投放。同时,围绕政策落地工程,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加强战略部署,加速推动政策红利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支小支农”领域,致力于以普惠金融为实体经济做好坚实的融资保障。
2024年3月,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等4个盟市的5家地方融资担保机构与鼎新担保达成合作,加入自治区再担保体系,巴彦淖尔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800万元融资担保贷款业务成功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数字化平台备案。4月,经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审核,涉及鄂尔多斯市24户种植养殖经营主体的内蒙古首批800万元直保业务正式落地,标志着内蒙古“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自治区级再担保-辖内担保机构-银行”四方风险分担机制正式形成,内蒙古“国家-自治区-盟市”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迈出坚实一步。
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运用资本金补充、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绩效评价等手段,联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做好普惠金融,助力小微企业与“三农三牧”主体跑出加速度,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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