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04月27日 19:1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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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21,942,342.6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碳化硅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2024年1月5日,公司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采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后续6英寸碳化硅衬底的交付及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的责任作了重新约定。后续6英寸碳化硅衬底的供应价格及其他要求将按照原《采购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东尼半导体按照约定完成1,335片8英寸碳化硅衬底的免费供应后,下游客户T将不再依据原《采购合同》约定主张东尼半导体2023年度供货事宜所涉违约责任。

  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3)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云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勇

  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世华科技(688093)、宇邦新材(301266)、天瑞仪器(30016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玲玲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东尼电子(60359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卫星

  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新美星(300509)、盛德鑫泰(300881)、千红制药(00255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公证天业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我们认为: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23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3、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83,639.10万元,同比下降2.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21.83万元,同比下降868.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3,048.14万元,同比下降1821.8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业务素质和诚信状况,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公证天业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如下:

  2024年,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未达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东尼电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的合计340.8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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