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4日 02:24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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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尽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确认如下:

  “一、内部控制

  (一) 本公司董事会认可其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二) 我们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自我评价。在进行评价时,我们没有利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其结果作为自我评价的基础。基于我们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识别出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并单独披露其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已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后,本公司内部控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存在对内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

  二、提供的信息

  (一)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1. 允许接触我们注意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

  2. 提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目的要求我们提供的其他的信息;

  3. 允许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本公司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 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由于舞弊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四)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本公司的:

  1. 管理层;

  2. 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

  3. 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

  (五)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的所有信息;

  (六)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中心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2024-2025年度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适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1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银行信贷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担保的上述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44.5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8万元/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如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杜应流、林欣、涂建国、徐卫东、姜典海、杜超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翌庆、王玉瑛、郑晓珊回避表决。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杜应流、林欣、涂建国、徐卫东、杜超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证监会发布的《信披解释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十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玉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投票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并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发展。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符合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决定将上述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263,111.42元,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之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968,910.3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8,294,201.0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1,484,372.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702,680股,最高成交价为1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7,161.63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1,481,534.55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应流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17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3)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信披解释1号》),新增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判断原则,并对执行中的争议问题进行明确和补充完善,规则内容自公告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8年10月31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08〕43号)。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对非经营性损益进行界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信披解释1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是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证监会发布的《信披解释1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公司代码:603308                                                  公司简称:应流股份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10,48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81,484,372.9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和需求增长放缓的诸多挑战,公司立足科技创新,坚持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市场接单、销售调运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发展迅速,核能核电订单快速增长,常规产品结构优化、均价上升,国内外市场占比更加合理,“两个延伸”“两个调整”战略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一、“价值链延伸”成果显著,“两机”业务持续放量

  报告期内,公司航空航天新材料及零部件业务持续景气,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同比增长25.82%。2023年度,公司燃气轮机业务多款型号取得重点突破,新接订单金额超6亿元,其中率先通过国家“两机专项”大F级重型燃机一二三级定向空心透平叶片新产品验收并批量交付,为300MW级重型燃气轮机顺利下线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还与国际燃机龙头签署战略协议,订单金额突破新高。在航空发动机领域,公司为G公司供应的某型航空发动机机匣全球市场份额占比超过50%,订单滚动至2026年;为某集团继续批量交付国产航空发动机叶片,同时开发其他型号的叶片并实现首套交付;公司还为国产商用大飞机发动机交付机匣、叶片等。

  报告期内,公司全产业链优势愈发明显,高温合金品类覆盖等轴晶、定向晶和单晶,基本满足目前母合金牌号需求;陶瓷型芯本土化助力重点型号开发提质提速;“两机”热端部件加工生产线、热障涂层生产线建设顺利推进,预计2024年度实现一期工程投产。

  二、核电增长打开空间,核能开发实现系列突破

  2022年和2023 年,国常会又分别核准了10台核电机组,公司核电业务订单也在加快交付。报告期内,受益于核电下游需求扩张,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核能新材料及零部件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8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66%。公司成功完成中子吸收材料、复合屏蔽材料的技术突破,通过由院士领衔的国家级行业鉴定,部分关键指标超过欧美。刚性和柔性屏蔽材料开始陆续发力,贡献新的增量。

  公司还积极拓展核能材料应用领域,为核聚变堆配套,成功开发三种关键核心部件和极端环境功能材料高硼钢、钨硼钢,并在2024年一季度成立了合资公司,开始逐步实现产业化。

  三、航空整机科研生产取得新进展

  为落实“产业链延伸”战略,公司在 2016年收购德国SBM公司,完成两款涡轴发动机技术引进,并成立应流航空,由“两机”热端零部件领域延伸到航空发动机整机及配套直升机、无人机领域。

  报告期末,应流航空已建成8栋高标准厂房、研发中心和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发动机试车中心,4个试车台已投入使用;建成发动机装配线、无人机装配线。应流航空深入研发100KW-300KW级涡轴发动机和 400KW以下混合动力包,同时兼顾大马力涡轴发动机预研。目前YLWZ-130/190已经完成国产化开发并进行了小批量生产;YLWZ-300首台已于2024年一季度进行了交付;120KW和275KW混合动力包瞄准无人机货运、增程式电动载重汽车、应急救援市场,得到了目标客户认可。公司已经完成起飞重量270公斤、1000公斤无人直升机的开发,2024年度重点完成起飞重量600公斤无人机的研发和产品鉴定。

  四、坚持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把科技创新放在首要位置,先后设立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等10个创新平台,累计主持和参与修订国家标准21项、行业标准13项,取得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400多件。报告期内,公司参与多项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在一些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公司荣登全球燃气轮机供应商百强榜单,荣膺全国机械工业大型重点骨干企业称号;子公司应流铸造上榜国家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名单;子公司应流航源入围工信部“2023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典型案例”,产品再度荣获全国行业产业的品质量创新大赛金奖。

  五、注重投资者回报,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自2014年公司上市以来的十年,正是世界局势、科技革命和产业格局激荡巨变的十年。在资本市场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坚持高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产业链延伸、价值链延伸”,在传统优势行业和航空航天、燃气轮机、核能核电领域,都取得了突出成绩。

  2014年至今,公司累计现金分红超过4.28亿元,分红比例每年均超过上市公司当年净利润的30%;公司实控人及管理层、核心员工累计增持超过5.5亿元;公司还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1.04万股用于注销,使用资金0.52亿元。

  资本市场为公司输入发展能量,公司也注重投资者利益,把每一分钱都用到重大技术创新、高端产能建设上,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未来也将遵循国务院“国九条”的有关要求,继续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多种方式回报投资者,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导致2023年第四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加。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实现24.12亿元,较上年增长9.7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亿元,较上年下降24.5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

  2、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简称“应流铸业”)

  3、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智能”)

  4、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航宇”)

  5、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空”)

  6、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源”)

  7、安徽应流博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应流博鑫”)

  8、安徽应流久源核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久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应流铸造、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天津航宇、应流航空、应流航源、应流博鑫、应流久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4.5亿元,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3,208.58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和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应流航源和控股子公司天津航宇、应流航空、应流博鑫、应流久源的2023-2024年度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申请2024-2025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4.5亿元,用于为子公司和孙公司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批准后一年,各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内可根据贷款利率、授信条件等情况选择不同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对各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其中包括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向应流铸造关键零部件研发贷款24,100万元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配合各子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应流铸造、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天津航宇、应流航空、应流航源、应流博鑫、应流久源提供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4.5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2、被担保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的上述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44.5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4年4月23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13,208.58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3.20%,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4.5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控制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本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上期期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4年4月1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情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5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需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应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杜超

  2、电话号码:0551-63737776

  3、传真号码:0551-63737880

  4、邮 编:230601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拟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本次说明会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定于2024年5月8日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23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15:00-16:30

  召开地点: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次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杜应流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                     涂建国先生

  独立董事                           郑晓珊女士

  董事、董事会秘书                   杜超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6日16:00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8日15:00-16:3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联系传真:0551-63737880

  联系邮箱:ylgf@yingliugroup.cn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修正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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