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及2021年2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4年4月22日届满,后续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后确定公司及个人是否达到解锁要求,再根据相关规定对标的股票进行处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60,731,398股(约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已于2021年4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均自《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归属。截至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21年-2023年累计考核利润未达到27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归属,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择机出售后所得资金归属于公司,该部分份额对应的货币资产(如有)由公司收回,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若公司2021年-2023年累计考核利润达到27亿元但未达到39亿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不可解锁归属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公司择机出售后所得资金归属于公司,该部分份额对应的货币资产(如有)由公司收回,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若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达标,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最终归属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目标归属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系数。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则该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计划归属部分不得归属,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重新分配给绩效表现突出且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或由公司择机出售后所得资金归属于公司,该部分份额对应的货币资产(如有)由公司收回,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转出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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