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2024-02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6.52%股份的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向公司董事会发来《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此临时提案增补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提名人吴效超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吴效超先生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公司办公楼1楼110号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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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1-10议案。 2024年3月30日,公司将上述议案所涉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并将该议案增补至本次股东大会议程。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公司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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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4-02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立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曹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曹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名补选吴效超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本次董事会会前审议通过了本项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临2024-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24-02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曹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曹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曹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斌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曹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后即刻生效。
曹斌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董事会对曹斌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吴效超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吴效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 年毕业于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2004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曾任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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