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年04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以2023年11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4,061.28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3.40%,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77%。并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权益分派。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42,062.74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30,692.32元。

  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在研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公司以2023年11月29日为股权登记日,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5,855,89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54,061.28元,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11月30日实施完毕。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53.40%,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26.77%。

  公司充分考虑到行业及企业发展阶段、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未来主营业务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因此公司2023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本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慧、高尚先、熊钧、高泽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关联交易执行公允定价方式,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2: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3:“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总额;

  注4:上述数据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注2:上述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熊慧

  ■

  2、高尚先

  ■

  3、徐敏萱

  ■

  4、上海万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租赁不动产以及出租不动产。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和合理的收费标准确定;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算时间和方式的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履行必要决策程序,董事会、监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合理确定,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16,150.1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67.3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制定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4月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2月,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已于2023年2月13日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海通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2023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0301200000007922、3101040160002342654账户系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301260000007924、3101040160002342605账户系全资子公司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进行了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0.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最终转入了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于2023年8月16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121939758010903)的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将“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结项。“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项目承诺投资金额5,50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528.15万元,截止2023年8月销户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28.55万元,节余金额0.4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意见等相关程序,应当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云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主体。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2024年5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睿昂基因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睿昂基因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睿昂基因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和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后的净额。

  注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含了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4: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鉴于宏观环境、医疗行业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展较原规划有所滞后。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体系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以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和监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熊慧、熊钧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为利益相关者,需回避表决,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其中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投资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4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3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3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6、2022年3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更正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7、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1、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0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0,070股。

  2、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担任监事,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00股。

  3.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2,670股(不含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担任监事而作废的部分)。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8,44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昂基因”)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源奇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奇生物”)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603.8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24.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479.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1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5月11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4141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产业化项目”已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作为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拟对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公司将增设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募集资金专户。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将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在前述事项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项。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源奇生物作为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研发资源整合,提高研发效率,加快募投项目推进速度。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宏观环境、医疗行业政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研发项目进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募投项目进展较原规划有所滞后。因此,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

  根据最新市场环境、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更好的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主要调减其“设备投资”的募集资金投入;同时调增其“研发费用投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项目中的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筹资金投入。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随着公司的“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的推进,“设备投资”已经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完成了基本的购置,预计近期相关设备投入方面的资金需求较少,而“研发费用投资”仍有资金需求。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募集资金资源,公司拟对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目前,公司已有多个研究项目正在开展,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新产品的推出进度,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肿瘤精准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试剂研发中心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新增项目实施主体、延长项目进度、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产能、目标的实现,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睿昂基因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的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及上市地点

  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并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的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募集资金使用不得进行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本项授权有效期限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决定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8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睿昂基因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睿昂基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彦

  电话:+86-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电子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817弄147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17         证券简称:睿昂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9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dyOIqGXyRq进行会前提问,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熊慧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彦先生

  独立董事:袁学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yOIqGXyRq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彦

  电话:021-33282601

  传真:021-37199015

  邮箱:zqswb@rightongen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