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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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上游行业为中药材种植加工业和原料药制造业,下游行业为药品流通行业。

  1)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点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对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医药制造业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创新药开发需要投入大量资源,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和周期长的特点。药品的生产需要符合严格的技术标准,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要求较高。医药行业需求刚性较为明显,属于弱周期性行业,与经济周期关联度较低,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随着医药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加速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医药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机遇期。

  2)全球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世界经济复苏动能不足,全球通胀水平仍处高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在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及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进入新的发展周期。全球医药市场由化学药和生物药组成,以化学药为主。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化学药市场份额74.2%,生物药市场份额25.8%,对比历史数据,全球化学药市场份额呈现下降趋势,生物药市场份额持续增长。随着全球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和疾病发病率不断提升,推动了制药市场需求增长,预计到2028年全球制药市场规模将突破2万亿美元,2022-2028年年复合增长率为4.8%。(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中商产业研究院、中商情报网)

  2023年,全球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加剧,大型跨国医药企业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进行战略转型,聚焦主业、降本增效,通过技术创新不断研发新药提升自身实力,以达到产品线和团队调整,适应市场带来的不确定性。2023年生物技术药物研发加速、精准医疗概念兴起、医疗大数据深化应用,全球环境下各国政府逐步加强本土医药企业的扶持力度,中医药国际市场也在竞争中持续升温。

  中医促进了很多国家医学的发展,我国中药类产品出口覆盖全球196个国家和地区,已经与40余个外国政府及地区主管机构签署了专门的中医药合作协议,中医药国际化进程持续推进。但中成药以处方药进入欧美等国家的医疗市场仍面临文化和技术壁垒的挑战。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加上中医的理论体系与西医不同,使得中医药理念完全被国际接受还有难度。各国对中医等传统医学管理、中药产品注册要求不同,制约了中医药在全球上市推广。2023年,我国医药类产品进出口额1954亿美元。其中,中药类产品出口额55亿美元,占我国医药品出口总量的5.4%。(数据来源:国务院公报、新华社、中国海关总署、外事局)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医药走向世界带来重要机遇,随着“一带一路”枢纽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医药作为我国与世界各国开展人文、科技、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走出去步伐加快,海外市场将得到有效拓展。

  3)所属行业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发展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创新发展的加速推进,中医药服务水平与效能的不断增强,一系列重磅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从中药研发创新、行业标准化、医疗服务等方面加强规划与指导,让中医药发展历久弥新,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着力振兴中医药,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未来总体趋势非常明确,中医药正迎来快速发展,加快产业迈向传承创新和产业升级的新机遇。

  2023年1月13日,国家医保局公布2022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本次调整,共有111个药品新增进入目录,3个药品被调出目录。从谈判和竞价情况看,147个目录外药品参与谈判和竞价(含原目录内药品续约谈判),121个药品谈判或竞价成功,总体成功率达82.3%。谈判和竞价新准入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60.1%。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2967种,其中西药1586种,中成药1381种,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医保、基药药品目录调整常态化后,进入目录的竞品将越来越多,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公司产品在新版目录保持稳定。

  2023年1月13日,国家卫健委公布《第二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奥美拉唑、人血白蛋白、头孢哌酮舒巴坦、依达拉奉、银杏叶提取物、复方氨基酸、烟酰胺、头孢他啶、艾司奥美拉唑、左氧氟沙星等30个品种被纳入。公司化学药品核心品种注射用核糖核酸Ⅱ被调整出重点监控目录。

  2023年2月1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进一步对中药研制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加强了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更符合新时代中医药发展需求与趋势,充分吸纳了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熟经验,借鉴国内外药品监管科学研究成果,全方位、系统地构建了中药注册管理体系,为鼓励中药创新营造了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体现了药品注册管理制度与中医药特点规律的深度融合。

  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基本原则,统筹部署了八项重点工程,重点提出四项保证措施。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新时代背景下出台新规,系统规范中药注册管理体系,利于中医药行业长期发展。到2025年,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2023年5月19日,全国中成药联采办正式发布集采规则《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第2号)》,此轮集采由湖北省牵头,覆盖30个省级地区的医院需求,共计16个组42个药品。6月21日湖北召开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现场报价信息公开大会上,共有86家企业,95个报价代表品参与现场竞争。63家企业,68个报价代表品中选,中选率达71.6%,被选中的品种最高下降幅度为76.8%,最低下降幅度为14.5%。公司子公司延吉药业产品香丹注射液中选。公司一直密切关注中成药集采并积极参与,随时掌握相关政策和规则,以调整公司产品的应对策略。

  2023年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医药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全局。要着力提高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产业韧性和现代化水平,增强高端药品、关键技术和原辅料等供给能力,加快补齐我国高端医疗装备短板。要着眼医药研发创新难度大、周期长、投入高的特点,给予全链条支持,鼓励和引导龙头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要充分发挥我国中医药独特优势,加大保护力度,维护中医药发展安全。要高度重视国产医疗装备的推广应用,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促进国产医疗装备迭代升级。要加大医工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一批医疗装备领域领军人才。

  2023年10月27日,全国首次中药配方颗粒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在山东德州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200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共有59家企业拟中选,平均降价50.77%。公司有194个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中选。

  2023年11月6日,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41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8%,涵盖感染、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胃肠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急抢救药、短缺药等重点药品,群众受益面进一步拓宽。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已组织开展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37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

  2023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本次调整后,公司杜蛭丸、注射用左卡尼汀等多个药品完全解除支付限制;养血饮口服液、注射用促肝细胞生长素等多个药品部分解除支付限制。上述调整变化有利于相关品种的市场推广,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我国医药工业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医药企业要在转方式、调结构、重研发、提质量上下足功夫,注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创造出更多、更优质的产品,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和安全指数。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国营延边敦化鹿场,于1981年建立敖东制药厂,1993年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延边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更名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1年,吉林敖东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发展成为以医药产业为基础,以“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模式快速发展的控股型集团上市公司。自敖东制药厂建立以来,始终秉承“救济世人”的传统美德,恪守“世人健康,敖东职责”的经营理念,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放心药。公司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建设敦化市吉林敖东工业园、延吉市吉林敖东高新科技制药园、洮南市吉林敖东植物化学药生产基地,形成医药制造产业集群,支撑公司不断创新发展,带动制药技术不断升级,以产品质量的精益求精赢得消费者的持续信赖。公司先后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国非公企业“双强百佳”党组织、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第十六届、二十一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多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等诸多荣誉。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322.66亿元,净资产275.00亿元,连续多年实现利税超10亿元,连续十余年位列中国制药工业百强和“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资产质量在同行业中位列前茅。2024年2月,根据中国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的通知》,公司被评为中华老字号。根据中国中药协会2023年公布的中成药工业TOP100,公司排名第39位。根据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公布的2022年度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一中国中药企业TOP100,公司排名第45位。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公布的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制造业百强,公司排名第70位。

  (2)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主要从事中药、化学药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目前,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中成药、中药配方颗粒、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等,同时积极布局保健食品、食品、养殖、种植等领域,逐步形成“医药+金融+大健康”多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报告期内,医药及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实现收入298,347.8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6.50%,较上年同期增长20.97%,包括中药、化学药品、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三大主要业务。其中中药业务聚焦三个核心大品种群,带动众多细分领域的重点培育品种形成梯队发展多品种群的良好态势,中药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7.19%。化学药品重点培育品种、潜力品种增速较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4%,连锁药店批发和零售业务,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6.36%。

  公司立足于医药制造业,致力于中药现代化,持续巩固医药板块,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在保持已有大品种稳定增长下,构建多品种群梯队发展良好局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产品及其功能或用途

  公司现有生产批准文号616个,其中中药生产批准文号311个,化学药品生产批准文号305个,包含47个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详见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公司共有207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其中甲类98个,乙类109个;共有91个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安神补脑液”、“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血府逐瘀口服液”、“脑心舒口服液”、“养血饮口服液”、“注射用盐酸平阳霉素”、“伸筋片”、“注射用核糖核酸Ⅱ”、“肾复康片”、“羚贝止咳糖浆”、“注射用尿激酶”、“少腹逐瘀颗粒”、“注射用赖氨匹林”、“生脉饮口服液”、“感冒清热胶囊”等(详见表2.主要产品目录)。

  表1.独家品种、独家剂型产品目录:

  ■

  表2.主要产品目录

  ■

  (4)经营模式

  1)管理模式

  公司创新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集团公司功能定位为“研究型董事会”,主要负责定目标、制规划、管投资,同时承担职业经理人培养、选拔和管理。子公司拥有独立的运营章程和事权,在法规的刚性约束下,全权负责各自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母子公司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责权利,充分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优势,从而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2)采购模式

  公司依托医药全产业链优势,建立规范的采购流程,应用信息化系统,持续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降本增效。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需情况及公司生产能力,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科学储备,保证物料及时供应。公司物料的采购实行经济批量进货,通过供应商管理体系,严格把控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科学的采购模式,保障公司在高质量发展前提下,具备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经营能力。

  3)生产模式

  公司持续优化生产模式,推进精益生产,通过设备升级引领生产技术迭代,逐步打造设备互联、数据互通、过程互动的智能制造模式。为适应公司多产品、多剂型、多规格的生产现状,公司创新管理方式,应用信息系统,强化供应链统筹,均衡排配。公司坚持以销定产,不断提升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努力做到即时生产,柔性制造。按照市场对产品的需求数量和时限要求,通过常规原辅料适当备货、长线品种设安全库存、优化生产工艺、更新设备等方式,保证产品及时生产。公司始终将质量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围绕药品生产全过程,时刻筑牢质量防线,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公司不断加强推动中药产业绿色发展,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推行绿色生产,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顺应医药行业形势,深化营销改革,建立专业化、合规化的营销体系。聚焦中药战略,坚持大品种群多品种群营销战略,整合营销资源,细分治疗领域,采取多元化的营销模式。在医药产品营销方面,以五家医药销售公司及事业部组建的专业营销队伍经营为核心,构建重点品种、发展品种和潜力品种梯队发展的品种群,保持营销持续稳步发展。在化学药品营销方面,采用自营与招商代理并存的销售模式,构建了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同时,各医药商业公司积极探索搭建网络营销平台,尝试和探索电商、直播带货等现代销售模式,融合线上线下业务,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快速发展医药连锁大药房终端批发和零售业务,组建营销管理中心,多措并举形成敖东销售模式,助推业绩稳健增长。

  5)研发模式

  公司立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医药理念、经验和现代科技相结合,以自主研发、合作开发、产品引进等多种方式,形成多元化的研发体系,持续丰富产品种类。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工艺、质量、临床价值进行技术攻关和工艺改进,提升产品品质与临床应用价值。不断开展技术创新、难题攻关等技术开发活动,并积极加强与院校、研究单位等的密切合作,逐步打造产学研用科技创新体系,进行新产品、经典名方和大品种二次开发、专利申报注册、配方颗粒项目、大健康产品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关键技术研究应用,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5)产品市场地位

  公司主导产品“安神补脑液”,自1983年上市至今已经畅销市场40余年,是公司由传统的民族中药产业向现代化的中药产业跨越的标志性产品,也是中药现代化的代表品牌。在上市40多年中,“安神补脑液”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在安神补脑领域,以其中成药标本兼治及可靠疗效,广受消费者的欢迎。2005年12月17日,在“安神补脑液”产品自主创新论证会上,来自清华大学生命科学与医学研究院、北京大学药学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所19位国内知名医药专家认定“安神补脑液”不仅可以“明显改善睡眠质量”,而且“对记忆再现障碍有明显改善作用”,并能“提高学习记忆能力”。2009年,“安神补脑液”二次开发取得科研成果,质量标准被收录2010版中国药典增补本。多年来,“安神补脑液”课题组的科研工作,得到了国内有关专家、学者的支持与帮助,使得“安神补脑液”每年都能提质、提档,在实施中药保护、利用现代化技术研制新工艺提高质量标准等方面取得了成就,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安神补脑液”多年来荣获了中国专利优秀奖、2002年中国畅销品牌、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入选2021年临床价值中成药品牌榜单,被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为二次开发科技进步奖等诸多荣誉。2023年,“安神补脑液”在健康产业(国际)生态大会,荣膺“2023年健康产业品牌榜”安神补益类金奖。2023年,“安神补脑液”同时上榜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产品TOP20,在网上药店品牌TOP20中位居第三。

  公司产品“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作为全国独家专利产品,依靠治愈率高、复发率低、治疗周期短、退热平稳不反弹的优势,迅速成为儿科呼吸道疾病的一线用药,荣获过“3.15健康中国消费者信赖的优质品牌”称号。“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出自汉代著名医学家张仲景《伤寒论》,是由经典名方桂枝汤与小柴胡汤加减而成的千年古方。“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一直被全国数百家医院广泛应用,并被纳入《中成药治疗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临床应用指南》2020版、《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儿科疾病分册》《中医药单用/联合抗生素治疗常见感染性疾病临床实践指南一小儿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多部临床指南推荐。2023年,儿童发热规范诊疗与家庭照护促进行动公益示范项目启动《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治疗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伴发热临床研究》。2023年,“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入选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儿科中成药品牌TOP20。

  “血府逐瘀口服液”源自清代名医王清任著《医林改错》收载的百年经典名方“血府逐瘀汤”。公司“血府逐瘀口服液”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经典产品,荣获过国家级新产品、吉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多项荣誉,经过公司多年来的持续研发投入科研创新和市场培育口碑传颂,“血府逐瘀口服液”成为深受市场关注与认可的,用于治疗血瘀证的明星产品,同时“血府逐瘀口服液”也是国内唯一采用膜分离技术的创新中药,被誉为“浓缩的血府逐瘀汤”。2023年3月,中国药店价值榜发布,“血府逐瘀口服液”荣获“2022一2023年度店员推荐率最高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此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本公司自规则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追溯调整。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注:(1)上图所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2)2023年9月16日,经金诚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减资76.64万元,注册资本由5,468.96万元变更为5,392.32万元,已于2023年11月6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3年11月22日,经金诚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金诚公司部分股东减资80.00万元,注册资本由5,392.32万元变更为5,312.32万元,已于2024年1月2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2020年12月21日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规定,金诚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报告期末,李秀林先生、敦化市金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5名金诚公司股东共持有金诚公司4,971.61万元出资额,占金诚公司注册资本的92.20%。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秀林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79人,代表股份数411,61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5,895,38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41,069,41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45,174,031股,下同)的34.418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376,236,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6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9人,代表股份数35,374,3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表决结果:上述提案经逐项表决后,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秀宏、杨姗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2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4月5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梁毕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内容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一公司治理”相关内容。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3,950,900.0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395,090.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698,534,461.32元,加上转让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7,970,821.82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38,084,07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8,586,977,022.01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暂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待注销股份45,174,031股后的1,195,895,387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717,537,232.2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49,998,908.13元。若按此计算,则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867,536,140.33元,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3%。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1、审议《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鹏)》

  7.2、审议《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维维)》

  7.3、审议《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毕明)》

  8、审议《关于董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8.1、同意李秀林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秀林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2、同意郭淑芹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郭淑芹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3、同意杨凯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杨凯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4、同意张淑媛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张淑媛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5、同意王振宇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王振宇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6、同意赵大龙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赵大龙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7、同意李鹏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李鹏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8、同意肖维维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肖维维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8.9、同意梁毕明考核结果为称职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梁毕明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9、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7、8、9、10议案需报2023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11、审议《公司2023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公司2023年度投资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公司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公司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370.74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0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4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462.31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17、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本次拟结项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节余资金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未超过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1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9、审议《关于2023年度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合计7,089,339.71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本期损益。公司对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坏账。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为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赵仁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22、审议《关于2022年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本项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李秀林先生、郭淑芹女士、杨凯先生、张淑媛女士、王振宇先生、赵大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汇编》。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40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须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上述全部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听取事项

  1.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听取《关于董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3.听取《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4.听取《关于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5.听取《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6.听取《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系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流程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3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4年4月5日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

  3、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4、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3,950,900.08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5,395,090.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7,698,534,461.32元,加上转让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7,970,821.82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338,084,071.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共计18,586,977,022.01元。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暂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待注销股份45,174,031股后的1,195,895,387股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717,537,232.20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49,998,908.13元。若按此计算,则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867,536,140.33元,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43%。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控审计及相关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监督与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7、审议《关于监事2023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7.1、同意陈永丰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2、同意修刚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修刚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3、同意孙玉菊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孙玉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4、同意张明晶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张明晶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5、同意李安宁考核结果为称职(监事李安宁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关于2023年监事长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长陈永丰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10、审议《关于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7、8、10议案需报2023年度股东大会听取,议案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370.74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0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4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462.31万元)。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5)。

  12、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13、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14、审议《关于2023年度核销部分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的相关规定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合计7,089,339.71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不影响本期损益。公司对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持续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坏账。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2024年4月1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5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8,370.74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3,823.40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808.04万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3,702.70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72.30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34.48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7,529.82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07.40万元。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3,945.4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相关手续费的净额13,462.3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效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2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商业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1年4月,公司“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吉林敖东世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含直接口服饮片)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2021-032)。

  基于上述事宜,公司募集资金的销户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58,800万元及利息1,372.80万元并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剩余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5、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改补充流动资金”与“7、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为变更后增补项目,故本表“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之列标注为“是”,该等项目变更后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可参看下表“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4-038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7日、2022年5月6日、2023年9月21日披露《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8、2022-040、2023-066),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3年4月29日、2023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3-027、2023-078),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合计为45,174,031股,其中36,158,251股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9,015,78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全部45,174,03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41,069,418股变更为1,195,895,387股,注销股份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3.639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邮编:133700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申报日期: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5月31日(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4、联系人:王振宇

  5、联系电话:0433-6238973

  6、传真:0433-6238973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需注明“申报债权”,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公告编号:2024-041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17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郭淑芹女士,独立董事肖维维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张淑媛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振宇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3年度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4-03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747.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本次拟结项的“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节余资金占对应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未超过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扣除发行费用2,44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38,853.87万元。截至2018年3月19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吉药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50,974.83万元及利息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敖东转债”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4,200.00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上述变更后,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项后上述募投项目可节余募集资金3,747.9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当前已产生和转出前将产生的利息收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待支付合同金额主要包含募投项目中部分厂房改造与设备购置的未付款金额、进度款等。

  三、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投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3,747.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此外,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合同进度支付。在节余资金转出专户及待支付款项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届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优化财务结构,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充分结合了公司情况及财务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此,监事会同意对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扩建升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4-03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仁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赵仁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赵仁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联系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联系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赵仁和先生,1979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经济师、网络工程师,中共党员。2004年7月至2008年2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办科员,2008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办主管,2009年2月至2009年11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经理,2009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吉林敖东创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22年11月至今任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赵仁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仁和先生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26,0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4-03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的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投资额度只包含本年度新发生额度,已经发生的投资额度不计算在内。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在本额度范围内选择适合标的进行投资,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及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争取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本投资额度只包含本年度新发生额度,已经发生的投资额度不计算在内。

  3、投资范围及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的证券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或董事会认为应该截至的时间。

  5、资金来源:公司证券投资使用资金的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证券资产及闲置自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该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产生影响。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外围环境影响较大,亦受到行业周期、投资标的、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产生一定的金融市场风险及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可能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

  公司在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金融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度等开展证券投资事项,规范投资管理,严格把控投资风险。

  (2)公司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投资原则,由专门的证券投资团队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负责开展及实施证券投资业务,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适时适量介入,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在证券投资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金融市场分析和研究,完善和优化投资策略,根据市场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持续跟进买卖标的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若投资标的情况恶化,投资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并根据监管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执行和控制程序,规定了公司证券投资的管理规范和流程,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切实执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跟踪证券投资的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调整或停止证券投资活动。

  四、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证券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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