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临2023-01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14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2023-02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0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临2024-00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24年4月15日,公司完成2024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科创票据)的发行,本期发行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4月16日到账,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情况具体如下:
■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