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事业单位“瘦身”,公共服务“强体”
“原则上不再保留科级和事业编制16名以下的事业单位”,近日,河南公开事业单位改革办法。其中,省直层面除学校、医院外,按照“531”比例进行精简(即事业机构按不低于50%精简,事业编制按不低于30%精简,其中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精简比例不低于10%);市县层面参照省直做法,按照“421”比例进行精简。
事业单位不再是“铁饭碗”了?消息传播以后,一些人对事业单位改革产生各种猜测。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事业单位和事业编制就是“稳定”的代名词。河南大刀阔斧精简事业编制,是否意味着事业编不“香”了?究竟传达了怎样的政策动向?
其实,事业单位改革并非新概念。早在2011年,中央就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需求。2020年,中央《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坚持试点先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改革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实行政事权限清单、机构编制职能规定、章程管理等制度。
这些年来,不少地方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河南公布的改革方案,正是对中央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的落实。其他省份也有类似举措,比如,2021年,黑龙江省宣布一年来的试点成效,精简了事业单位2735个,收回事业编制8.3万余名。这些改革,提高了公共投入效能,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也有利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至于改革的重点,也并非一些人所简单理解的“裁撤小的事业单位”。相反,很多地方都提出改革兼顾“瘦身和健身”,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明晰权责关系、提供高效的服务保障。河南的此次改革也强调,将精简收回的机构编制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领域和基层一线倾斜。
精简不是目的,“强体”才是改革的宗旨。随着社会发展面貌的变化,有的事业单位职能弱化,有的事业单位人员臃肿,甚至出现无法正常运转的“空壳单位”。与此同时,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些短板领域和新兴领域的服务亟待加强,有待投入公共资源加以充实。事业单位是我国公益服务提供的主要载体,一切改革都要围绕提升公益服务水平和能力。
一个地方要设置哪些事业单位、安排多少编制,要根据地方发展水平和社会需求的实际。河南在改革方案中提出,对处级事业机构按照“总量减、市市减、差距减”的思路分档确定精简限额和设置数量,避免出现“一刀切”“鞭打快牛”等问题。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只有科学规划、与时俱进调整,才能解决部分事业单位权责不对等、工作多而人员少的困境。
需要厘清的是,河南此番提出“不再保留科级事业单位”,主要针对的是省直层面。市县层面,则明确改革后收回的事业编制和机构限额,由市、县本级统筹使用,鼓励“减上补下、减县补乡”。换言之,这次改革不会削弱基层力量,而要更切实地聚焦民生需求,解决基层服务投入不充分的问题。
事业单位的改革动向,难免影响求职者就业择业的选择。求职者需要清醒的是,事业单位并不是让人“躺平”的地方,编制也并非旱涝保收的“铁饭碗”。任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牢记为民服务本色,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将个人价值与为公共事业服务的社会价值相统一,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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