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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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冰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秀冰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7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

  二、重大项目签约或执行情况

  1、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溶剂再生装置工程总承包(EPC)

  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名称: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溶剂再生装置工程总承包(EPC)),公司承担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硫磺回收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溶剂再生装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签约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130,659.61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7,166.48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554.90万元,累计收款13,273.44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上述有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最终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同时,由于受客户情况变化、财务核算方法等因素的影响,上述项目未来确认的营业收入与合同金额并不完全一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6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青岛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9人,代表股份174,249,2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54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0人,代表股份170,095,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1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9人,代表股份4,154,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0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2人,代表股份10,437,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8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5%;反对74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94%;反对74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71%;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71%;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18,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反对7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44%;反对7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18,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反对73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6,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44%;反对73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71%;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8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9%;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9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871%;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506,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35%;反对74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94,1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94%;反对74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3,454,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2%;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1%;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43,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898%;反对74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29%;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8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2%;反对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5,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78%;反对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86,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82%;反对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75,0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478%;反对1,36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李雯雯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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