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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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单笔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委托理财的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此前购买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的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其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401048期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4年1月8日,到期日为2024年4月10日,年化收益率为1.50%-2.90%。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已如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赎回本金6,000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443,342.47元。本金及理财收益已返还至公司账户。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发行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单位结构性存款

  3、产品代码:7202402096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型

  5、投资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6、产品起息日:2024年4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24年7月15日

  8、产品预计收益率:1.50%~2.90%

  9、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6,000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批程序

  《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及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3)委托理财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财务部设立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产品并跟踪相关业务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将及时通报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实施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业务的规范实施,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与受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通过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告日前12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

  八、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凭证;

  2、理财产品说明书;

  3、理财产品认购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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