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主要审议如下事项:

  1《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变更内容: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力图”)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328.40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20年8月5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088号《验资报告》。

  根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楷德悠云”),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楷德悠云增资6,509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的方式,调整后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增资6,509万元,以自有资金增资716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同时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楷德悠云提供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819.4万元,自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不再收取利息,专项用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

  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0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11月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741.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0.72%,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三、本次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需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

  外部电力线路施工系由电力公司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施工过程中由于辖区监管部门的管控要求,部分线路需重新改施工图报批规划局审批调整,因此造成工期有所延误,目前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已经审批完成并开始施工。公司已就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与电力公司积极沟通,推进外部电力线路施工进度。

  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系由于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未达到通电验收条件,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拟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四、本次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理推进,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业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项目建设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延长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30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4年3月31日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传  真:025-84916688

  邮  箱:gaojian@canatal.com.cn 或 xujy@canatal.com.cn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4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见证律师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潘乐陶先生、董事陈海明先生、董事王凌云先生、独立董事唐婉虹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卢书聪先生、监事李洁志女士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杜明伟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5、议案7、议案8。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王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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