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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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6亿元,增加后公司可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召集公司全体股东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6亿元,增加后公司可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6亿元。

  为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增加额度后公司可使用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情况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委托理财实施单位为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为冠盛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合计金额,委托理财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范围内各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和比例不做限制。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和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冠盛股份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主体的委托理财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管理部的统一统筹下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具体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实施。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委托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对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和2024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2024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及和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委托理财的闲置自有资金单日最高余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且单日投资总额不超过12亿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9日

  至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占斌

  电话:0577-86291860

  传真:0577-86291809

  电子邮箱:ir@gsp.cn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翔路1号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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