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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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信息”)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同意学大信息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亿元,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和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使用金额由学大信息根据实际经营需求而定,以学大信息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成世纪”)、天津学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学大”)、学大职教(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大职教”)根据商业银行的实际需要为学大信息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免于学大信息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学大信息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本决议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

  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持有学成世纪100%股权、持有天津学大的100%股权,中华学大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学大教育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学大职教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学大信息的全资子公司。

  3、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学大信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取得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学大信息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取得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并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同意为学大信息上述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在审批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余额为6,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学大信息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学大信息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923412949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8号楼1层一单元103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金鑫

  6、注册资本:58,962.5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9年07月13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教育咨询;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仪器仪表、玩具、工艺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计算机技术培训;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04月30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学大信息100%股权。

  10、学大信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学大信息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申请人: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4、保证范围: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债务人: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甲方同意债权期限延展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或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7、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12月31日)的43.61%,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授信协议》;

  2、《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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