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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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等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湖街8号

  (3)联系人:阎冬生

  (4)联系电话:024-25806963

  (5)传真:024-25806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597”,投票简称为“东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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