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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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白华先生、彭宁先生、刘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对每位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根据相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公司董事会对届满将离任的独立董事马少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规范运作等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喻召福先生、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另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7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维数字”)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实际情况和董事、监事的职务贡献等因素,并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制定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8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未在创维数字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津贴12万元/年(含税);在创维数字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未在创维数字任职务的监事,领取监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在公司任职务者的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三)其他董事、监事如属于组织部界定的党政干部、国企任职相关人士等,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适用对象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

  三、适用期限

  自本方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薪酬与津贴按月度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与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与津贴均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8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施驰先生、林劲先生、刘棠枝先生、张恩利先生、张知先生、应一鸣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刘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华先生、彭宁先生、刘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提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公司董事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施驰先生,1971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七届青联常委,全国广播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会长,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数字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总经理。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董事会执行董事、行政总裁,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总裁。本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其主持研发的基于HFC和IP混合网络互动电视系统获2009年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主持研发的数模兼容彩色电视接收机获2006年“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主持的“数字电视接收机节能技术项目”获得深圳市2010年度科技进步奖。

  截止披露日,施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6,770,5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劲先生,1984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历任台湾瑞昱半导体有限公司系统研发工程师,台湾联发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产品部总监助理、创维集团彩电事业部营销总部深圳分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董事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主席,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酷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非独立董事,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凤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金龙客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源天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南京创源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天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怡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南京创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京金龙新能源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深圳沃宇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林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夫妇之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棠枝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经济学士学位,及毕业于澳门科技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1998年加入创维集团,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执行董事及董事会副主席、南京创维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刘棠枝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恩利先生,1979年出生,空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后备级人才。2005年加盟创维数字,现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创维数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主任,创维数字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院长,深圳数字电视接收系统节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历任公司研发中心硬件开发部工程师、开发经理、组队经理及硬件开发部总监,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产品线副总经理,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及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及核心项目人员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省、市科研及技术攻关项目,先后获得2011年度深圳市专利奖、2018年度及2022年度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并多次获得深圳市科技进步奖。在数字电视及超高清视频设备等智能硬件的物料标准化与归一化、产品开发与项目运营、研发与供应链结合的大供应链体系规划建设及运营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张恩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知先生,1968年出生,武汉大学管理学(会计学)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BiMBA、美国Fordham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中国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1994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创维集团(中国区域)营销总部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副总监兼集团(中国区域)财务总部会计部与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创维数字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创维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深圳创维新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维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蜂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深圳市地方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张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239,3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应一鸣先生,1975年出生,湖北师范学院计算机会计专业大学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级会计师。2000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中国区域)会计部主管,创维移动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创维集团财务与经营管理部总监。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00751.HK)财务总监,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集团信息中心主任,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应一鸣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7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除此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华先生,1969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拥有丰富的审计及内部控制研究和实践经验。现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东省审计学会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宣传委员会委员。担任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阳普医疗(300030.SZ)独立董事。

  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宁先生,1976年出生,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中山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士。1998年7月至2017年5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房地产庭等多个部门工作,曾任房地产庭副庭长等职务。现为北京市天同(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为多家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彭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宏先生,1967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1999年期间在北京大学计算机领域担任教师(讲师),1999年-2007年期间在北京大学人工智能领域担任副教授,2007年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深圳校区人工智能领域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平安(601318.SH/02318.HK)、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职工代表监事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监事会提名,喻召福先生、何玫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本次被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与另外一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监事候选人简历

  喻召福先生,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西南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南山区科协第五届委员,深圳市高层人才后备级人才。2002年加入创维集团,历任创维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副经理、经理,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项目中心副总监,集团科技与规划部副总监、总监。现任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规划与科技部总监,兼任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数字电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创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创维智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广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深圳市科技进步奖6项,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运营经验。

  喻召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何玫女士,1974年出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办公室副主任、企业产权监管科副科长,遂宁市富国公司副总经理、遂宁市丰发现代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监事会主席、遂宁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企业产权监管科科长,四川省遂宁市国资委发展改革科科长,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遂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遂宁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遂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运营经验。

  何玫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于2024年4月12日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创维RGB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4,631,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提出临时提案,请公司董事会及时将以上议案内容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至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创维RGB函件之日,创维RGB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84,631,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3%。公司董事会认为,创维RGB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并递交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定于2024年4月29日在深圳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4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议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股东大会审议。

  创维RGB提出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鉴于以上情况,现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提案9、10、11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近日,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选举职工监事,会议应到工会委员会委员9人,实到工会委员会委员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了职工监事。

  按照会议选举办法,谭广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谭广平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谭广平女士简历

  谭广平,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合肥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修结业。曾任IBMSolution&Services Co. Ltd(ISSC)会计经理,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高级经理,总监。2017年加入创维数字,现任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谭广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一步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中披露了该利润分配预案,本次预案内容与前次披露预案一致,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及内容,公司就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单独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2,067,66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446,783.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该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57,523,941.9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26,996,60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3,430,839.13元。

  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测算分配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55,757,267.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1,502.28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产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回报,每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考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对于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基于以下原因:公司主营业务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设备研发制造行业。基于全球机顶盒行业十多年的发展及存量与迭代更新,该行业目前仍处于数字化变革、融合并朝着更加智能化、智能控制中心的方向递进,需求、产品及应用等具有多层次和多样性,未来全球数字智能机顶盒及新形态的需求量仍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公司的机顶盒和宽带连接产品面向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国内广电网络运营商、国内ToC零售OTT市场及全球海外市场。公司未来继续投入虚拟现实/混合现实/增强现实(XR)、汽车智能、超高清视听等战略新兴产业,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扩充市场业务及增加产品类型。2022年,公司启动了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以扩充产能,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33,800万元。该项目目前正处于建设阶段;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启动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未来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工业化能力。2023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9.73%,偿债能力指标中资产负债率44.36%、流动比率1.91、速动比率1.53。

  鉴于公司运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支出需求,留存收益在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到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留存一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需要,主要用于创新研发、产能扩充以支持市场扩张,确保业务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公司发展规划的推进实施。基于公司多年来形成的“研发与转型创新优势、国际化与客户资源优势、工业化能力与规模优势、机制与人力资源优势”,预期未来的收益良好,能保持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一方面提升主营业务的市场占用率,发挥研发创新、供应链规模及成本等优势,进一步提升经营的效率;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专业显示业务板块中的车载电子显示系统业务及空间计算的XR业务,形成新的增长曲线。同时,按既定计划落实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与建设,实现募投项目的收益。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积极通过现金分红等利润分配方式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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