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圣制药”)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来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罗曼和陈敬波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为罗曼。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现委派杨思琪接替陈敬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罗曼、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思琪。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思琪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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