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发布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营业执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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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章程变更
■
除上述变更以外,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章程》备案手续的同时,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司章程(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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