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603822 证券简称:嘉澳环保 公告编号:2024-030
2024年04月13日 02:07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嘉澳”)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新能源”)为连云港嘉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的贷款本金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嘉澳新能源已实际为连云港嘉澳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嘉澳新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连云港嘉澳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5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贷款本金人民币0.95亿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4.5亿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贷款本金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4,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连云港嘉澳提供最高担保金额28亿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属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连云港嘉澳

  法定代表人:沈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MA27RCAU6F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大楼419房间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物质燃料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连云港嘉澳为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及嘉澳新能源持有其57.84%股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连云港嘉澳总资产1,320.21万元;总负债86.89万元;净资产1,233.3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6.67万元,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9月30日,连云港嘉澳总资产67,038.48万元;总负债7,092.04万元;净资产59,946.44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3.1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灌云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保证人: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嘉澳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债务人: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最高债务本金余额皆为:人民币254,50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连云港嘉澳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连云港嘉澳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总额22.8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62%;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1.465亿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52%;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1.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09%;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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