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七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74148)股票定向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长城信息拟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进行调整。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方案调整后,长城信息以不低于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每股权益评估价值作为发行价格,定向发行股票不低于1,444.0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185万元,长沙湘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拟认购的20%股票由控股股东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认购,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与原方案保持一致。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公司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信息”,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证券代码:874148)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长城信息以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40元/股作为发行价格,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向6名原股东同比例定向发行股票不低于1,666.6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3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要求,长城信息拟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进行调整。调整后,长城信息以不低于经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的每股权益评估价值作为发行价格,定向发行股票不低于1,444.0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185万元,长沙湘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拟认购的20%股票由控股股东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长科”)认购,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与原方案保持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湖南长科持有长城信息57%的股权,长城信息定向发行股票完成后,湖南长科仍为长城信息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长城信息的控股权,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长城信息本次定向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核,能否通过相关审核以及最终通过相关审核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长城信息于2024年4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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