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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