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开创临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华科技”)位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红山农场区块土地及建筑物被纳入拆迁范围。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杭州萧山吉华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本次拆迁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吉华科技与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红山农场征迁指挥部签署了《红山农场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涉及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25149号,土地面积为64,6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674.83平方米,补偿总额为187,939,063.00元,奖励总额为18,793,906.00元,合计金额206,732,969.00元(包含出租用户腾房补偿)。
吉华科技近日收到两笔拆迁款项(已扣除由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红山拆迁指挥部直接支付租户的部分腾房费用):56,381,719.00元及71,778,603.00元,合计128,160,322.00元。余款(扣除由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红山拆迁指挥部直接支付租户的剩余部分腾房费用)将于拆除房屋、交地验收后支付。
公司将严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协议规定持续关注拆迁补偿款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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