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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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本次解除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上海领亿在解除质押的同日完成该笔5,559,900股的交易过户,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按照过户后股份总数44,885,548股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上海领亿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2、截止公告日,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或保证金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海领亿股票质押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变动达到1%的公告

  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信息提示:

  1.本次持股变动前,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为 50,445,4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81% 。本次持股变动后,上海领亿持有公司股份为44,885,54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52% 。

  2.本次持股变动是控股股东协议转让持有的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公司 555.9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以偿还其在国泰君安证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转让价格为5.37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9,890,022.4元。随后,上海领亿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各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的过户时间等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交易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领亿”)的通知,其向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4 年 2 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领亿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所持公司 555.99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29%,以偿还其在国泰君安证券的质押债务、降低股票质押风险。转让价格为5.376元/股,转让价款共计29,890,022.4元。随后,上海领亿与上海烜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各方实际情况,各方一致同意对原协议的过户时间等条款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已于202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各方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后,烜鼎星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5,5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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