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康辰药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8)。
2023年10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银河金鼎”收益凭证4375期,现上述产品已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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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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