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天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股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广东君浩”近日收到了公司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发来的《独立董事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督促函》,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广东君浩存在对深天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2023年4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地顺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年5月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亿元。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借此形成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履职、严格尽职的态度,在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以来,我们数次前往公司现场督促公司开展自查工作,敦促提醒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做好内控工作,重大事项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我们也高度关注公司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多次提醒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追讨全部占用资金,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也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4月9日,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年审签字会计师就2023年审进度、审计过程中关注的事项、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沟通,表达了对公司2023年审情况及进度的密切关切。
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24年4月30日,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发函表明如下意见:
1、要求公司严格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需要独立董事审议的全部材料发送到每一位独立董事手上,确保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年报审阅和核查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的顺利召开。
2、根据《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截至2024年3月26日,广东君浩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仍为1.37亿元。在此重申我们独立董事的态度,敦促公司管理层依法依规及时追讨全部占用资金,敦促广东君浩尽快归还占用的资金,消除对公司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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