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徽财经网
2020年9月,合肥市民吴先生为女儿在包河区一家名为“樱花国际日语”的培训机构报名日语课程。2023年7月,当女儿高中毕业后,吴先生向该培训机构提出退还剩余未上课程的学费,随后遭到拒绝。最终,在吴先生持续多次要求退费的情况下,历时9个月后,2024年4月10日,其收到了来自该培训机构的退费11000元。
而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此前已数次被指“退费难”,且这家成立超过12年的培训机构,目前仍在未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高考日语培训。
家长要求退费起初遭拒绝
2020年9月,吴先生在合肥市包河区一家名为“樱花国际日语”的培训机构为刚上高一的女儿报名了日语课程。“当时看了他们的广告,说高考改考日语,能提分。”吴先生回忆道,“本来准备报名高考日语课程,然后被工作人员推荐上日语N2课程,一共8本教材,学费17900元。”
在接下来近3年的时间里,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吴先生为女儿报名的课程还未完成一半,8本教材只学了3本。2023年7月,随着女儿高考结束即将进入大学,未来也没有继续上课的打算,于是吴先生向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提出退还剩余的学费。
“开始工作人员和我说让我等等,要汇报,要走流程,相关负责人也不和我见面,到后来就直接跟我说一分钱也不会退。”吴先生向记者说道。
双方合同由未满16岁学员签订
为何吴先生退费的要求会被培训机构直接拒绝?原来,在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向吴先生出示的一份学生注册合同中,第十五条规定:“从合同执行之日起7日内,除了报名手续费200元和软件开通费1500元不可退还外,收取的学费其他部分可以退还。超过7日,不再办理退学退费事宜。”
但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日期为2020年9月29日的合同上签名的并不是吴先生,而是其当时还不满16周岁的女儿。
对于这份学生注册合同,吴先生并不认可。“报名的时候没和我说要签合同,培训机构找我女儿签了合同我一直不知情,签的时候我也不在场,结果我现在要求退费了,他们把‘合同’拿出来了。“吴先生说道。经询问,吴先生的女儿表示,当时是被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的工作人员告知上完第一节课要签个合同,具体内容当时没仔细看,现在也已经记不清了。
律师:家长不追认则合同无法律效力
时年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学员在家长不在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鹏飞表示,如果家长不追认,则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王鹏飞告诉记者,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此时未成年人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如作为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其他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无效。” 王鹏飞说道。
王鹏飞向记者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历时9个月终于收到退费
今年3月上旬,在吴先生多次要求退费后,吴先生的爱人与合肥樱花国际日语签订了一份退学申请单,其中退费的具体数额为11000元,但未标明退费的具体时间。“对方就说三个月内退费。”吴先生向记者说道。最终,吴先生在4月10日收到了来自该培训机构的退费11000元。
在吴先生收到培训机构退费前,记者曾先后两次前往合肥樱花国际日语位于包河万达7号写字楼9层的教学地点。就吴先生反映的“退费难”问题,该培训机构前台人员两次均称相关负责人正在出差,其他人则对吴先生的情况并不了解,无法接受采访。
此外,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与该培训机构此前和其对接过退费事项的一名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该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情。
同一机构此前数次被指“退费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算上吴先生反映的情况在内,这家名为“樱花国际日语”的培训机构已多次被指“退费难”。
2015年6月,市场星报曾以《16000元学日语 不学遭遇“退费难”》为题,报道了一名在校大学生小雪(化名)的遭遇。彼时,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工作人员向小雪表示,16000元的学费可以分期付款,只需支付20%的首付款。随后,小雪在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办理了分期付款的手续,即申请了一张信用卡,培训机构将钱从卡上划走,小雪每个月定期还款。
小雪上了一节体验课后,因故决定不再继续学习。但此时工作人员向其告知,学费无法全额退款,上了一节课必须按照一个年级费用收取,加上办理信用卡的手续费共计5300余元。
2019年7月,又有媒体以《学生投诉按合同提出转学却被拒》为题,报道学员在樱花国际日语遭遇“退费难”。该篇报道中提到,合肥市一大学生花费35000元在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报名,合同中该培训机构承诺,在培训期内,该名大学生可以转到外地学习。2019年5月,该生申请转学至上海市,被培训机构以“内部规定”为由拒绝,因其还有价值7000元的课程没有学习,遂提出退款,但又被“合同规定”为由拒绝。
成立十余年至今无办学许可证
记者发现,此前有关合肥樱花国际日语“退费难”的报道中均提及,该培训机构并不具备办学资质。
记者注意到,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在学生注册合同上所盖公章的名称为“合肥日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30日,其经营范围包含:教育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维护及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会展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礼仪服务;文教用品;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教育信息咨询,技术信息咨询;职业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并没有教学培训的相关信息。
采访过程中,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经了解,合肥日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在高考中以日语代替英语考试”的相关培训,此行为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才能在允许的经营范围中有所体现。随后,包河区教育体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教育主管部门一直以来未曾向其发放过办学许可证。
4月11日,记者以学生家长身份向合肥樱花国际日语咨询,目前是否仍有高考日语课程,得到了工作人员肯定的答复。“可以先安排一节体验课。”该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道。随后,就其办学资质的问题,记者再次来到该培训机构位于包河万达的教学地点,前台工作人员则再次表示相关负责人已出差。“昨天晚上走的,目前无法接受采访。”前台人员向记者说道。
合肥樱花国际日语是否属于无证办学及后续如何处理,记者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但截至发稿并未得到该部门回复,对此市场星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唐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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