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

  ●  本次董事会会议无被否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7名。会议由魏玉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选举魏玉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1、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魏玉东、李秀民、李润生,主任委员为魏玉东。

  2、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李润生、魏玉东、巴树青,主任委员为李润生。

  3、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巴树青、魏玉东、刘兴华,主任委员为巴树青。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刘兴华、李秀民、巴树青,主任委员为刘兴华。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李秀民为公司总经理。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崔占新、陈承恩、崔汝民、吕立强、马晓、宋成国为副总经理。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吕立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宋成国为财务总监。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李先新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先认可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长魏玉东、总经理李秀民、董事会秘书吕立强、财务总监宋成国简历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详见《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高级管理人员

  1、崔占新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3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历任利津炼化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利华益集团监事。2016年5月至今任维远股份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2、陈承恩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9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历任利津炼化苯酐项目经营部经理,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部长、副总经理兼供销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维远股份副总经理兼采购部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维远(东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崔汝民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10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利津炼化催化车间主任、生产部副部长。2011年11月至今任维远股份副总经理。

  4、马晓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11月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运行工程师,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维远股份副总经理兼生产部部长。

  二、证券事务代表

  李先新先生,中国国籍,1985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利华益集团科研开发部、企管部,现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李先新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会议由董利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选举董利国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董利国简历,详见《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内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达到6年的,其任期将在连续任职达到6年时终止。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魏玉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魏玉东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魏玉东先生、李秀民先生、李润生先生,由魏玉东先生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李润生先生、魏玉东先生、巴树青先生,由李润生先生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委员:巴树青先生、魏玉东先生、刘兴华先生,由巴树青先生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刘兴华先生、李秀民先生、巴树青先生,由刘兴华先生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巴树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中独立董事任期内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达到6年的,其任期将在连续任职达到6年时终止。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秀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秀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四、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崔占新先生、陈承恩先生、崔汝民先生、吕立强先生、马晓先生、宋成国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崔占新先生、陈承恩先生、崔汝民先生、马晓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五、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吕立强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吕立强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宋成国先生为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宋成国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七、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利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董利国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八、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先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先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玉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8.0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4 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5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6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08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9.00、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0、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00、关于选举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8、9、10、11、13、17、18、19、20、2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徐云亭、李玉生、魏玉东、陈敏华、郭建国、郭兆年、张吉奎、索树城、赵宝民、王海峰、李秀民、袁崇敬、薄立安、陈国玉、张尧宗、王守业、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8。

  3、特别决议议案14、18已经参会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雷娜、颜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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