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2024年04月11日 05:33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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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孙公司(金都电子及铜陵金宝)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对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金宝”)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中,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宝鼎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都电子、铜陵金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为提升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的资金使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宝鼎科技、金宝电子、金都电子计划在2024年度为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孙公司金都电子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子公司或孙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注:上述担保额度及实际担保额仅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可对上述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须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4220547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1993年12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8,885.70万元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6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金宝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03974275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王维河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箔、覆铜板、绝缘板、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铜及黄金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铜箔及覆铜板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都电子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金都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EY26Y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2036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好学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四路370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覆铜箔层压板、印制电路板、电子级增强材料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铜陵金宝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铜陵金宝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本次拟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对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金收购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出售大型铸锻件资产和业务的工商变更手续,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及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并成为公司关联方。

  1、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日常生产经营中,金宝电子将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膜天”)、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农商行”)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河西金矿将黄金原矿石加工成金精矿后,委托给黄金冶炼企业山东金都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冶炼”)、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矿业”)、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黄金”)等加工为成品金,并销售给黄金精炼企业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精炼”) ,同时与关联方招远市河西金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发生劳务外包等日常业务经营往来;关联方宝鼎重工将向公司收取办公用房租赁费及存货存储场地租赁保管费,并向公司支付无形资产授权使用费等。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之条款(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张旭峰、丁洪杰、李林昌、陈绪论、朱宝松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政

  注册资本:12,62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08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80号

  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和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设计和安装;污水处理、废水资源化、海水淡化、水处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技术的设计开发、推广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水务领域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筑工程项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钢架结构制作、安装;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彩色金属压型板的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国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持有招金膜天85%的股权,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金膜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东玲

  注册资本:64,35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李林昌担任招远农商行董事,昌林实业持有招远农商行9.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远农商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山东金都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扈守全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北截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金 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金都国投持有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都冶炼80%股权,金都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金都冶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桂鹏

  注册资本:327,039.3204 万元

  成立时间:2004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经营范围:黄金探矿、采矿。(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选矿、氰冶及 副产品加工销售;矿山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技术推广服务;在法律、法规规 定范围内对外投资;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招金矿业为招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招金集团直接持有招金矿业34.74%股权,是招金矿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招金矿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永杰

  注册资本:52,143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国大路6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金、银、电解铜、硫酸、铁粉、工业石膏,销售自产产品及矿渣;普通货运;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三氧化二砷、硫酸、发烟硫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持有国大黄金66.20%股权,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国大黄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虎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珠宝钻饰、镶嵌饰品、工艺品的生产销售;金银冶炼、 收购加工;贵金属化合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的业务;普通货运;房屋租赁;纺织品的销售;其他贵金属产品的销售;贵金属 仓储业务,承办货物的运输代理业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 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黄金、白银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招金精炼为招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招金集团持有招金精炼 80.50%股权,招金精炼董事长王乐译、监事长丁洪杰均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金精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招远市河西金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金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蚕庄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河西金矿持有工程公司35%股权,金都国投持有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100%股权,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持有工程公司3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工程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殿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 8 月5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片河东路218号北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玖禾置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通过招远市钰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玖禾置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朋霞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招远经济开发区初山路东首

  经营范围: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2月28日,注册地位于招远经济开发区初山路东首,法定代表人为刘朋霞。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丽湖置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堂妹李俊华持股20%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丽湖置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宝鼎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丽霞

  注册资本:29,652.621685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集团”)持有宝鼎重工100%股权,朱丽霞、朱宝松分别持有宝鼎集团70.0%、30.0%的股权,朱丽霞和朱宝松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且朱宝松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宝鼎集团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宝鼎重工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注:招金膜天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本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正常。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河西金矿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8,445.48万元收购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河西金矿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交易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

  本公司与河西金矿公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政府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河西金矿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追溯调整的相关科目及财务数据

  因上述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变化调整,本公司相应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按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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