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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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主营业务模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通过现金方式收购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100%股权,河西金矿自2023年12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新增黄金采选业;同时,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原有大型铸锻件资产和业务,宝鼎重工及宝鼎废金属自2024年2月1日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铜箔、覆铜板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铜箔和覆铜板作为现代电子工业不可替代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5G通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穿戴、医疗电子、物联网络、航天军工等领域。作为国内市场上为数不多的同时提供电子铜箔和覆铜板自设计、研发到生产一体化全流程的高新技术企业,金宝电子已具备面向不同档次、不同需求的行业客户提供涵盖多系列产品的能力,并成为国内印制电路板(PCB)产业链中的重要供应商之一。金宝电子拥有优质的客户群体,已与国内众多知名公司建了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效应。
金宝电子在电子铜箔和覆铜板领域耕耘多年,目前已形成较强的技术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金宝电子是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电子铜箔分会副理事长单位、覆铜板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主持起草了国家标准GB/T4723《印制电路用覆铜箔酚醛纸层压板》,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GB/T5230《印制板用电解铜箔》、国家标准GB/T29847《印制板用铜箔试验方法》、国家标准GB/T4722《印制电路用刚性覆铜箔层压板试验方法》和国家标准GB/T31471《印制电路用金属箔通用规范》等多项国家标准。
金宝电子曾先后被认定为“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电解铜箔和覆铜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山东省电解铜箔制备技术工程试验室”,承担并完成了“高温高延展性超薄电解铜箔”、“挠性覆铜板用铜箔”、“高密度互联印制电路用反转铜箔”等多项国家、省级科研攻关及技术创新项目。2021年12月,金宝电子参与的“高强级薄铜箔制造成套技术及关键装备”项目入选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项目编号2021YFB3400800)。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金宝电子已经形成“电子铜箔+覆铜板”主营业务结构,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
河西金矿始建于1970年,是一家集黄金采选综合配套为一体的矿山企业,从事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金精矿和成品金。河西金矿是中国黄金协会、山东省黄金协会、烟台珠宝协会会员单位,招远黄金协会理事单位。河西金矿拥有河西矿区采矿权1宗,有效期限至2037年8月16日,矿区面积约 1.908 平方公里,位于黄金资源储量丰富的河西-望儿山成矿构造带,通过矿山资源整合扩大了采矿权范围,后期将通过加大探矿力度继续增加黄金储量。2023年河西金矿生产的金精矿及成品金产品中的金金属量为711.80公斤,对应国内黄金产量375.155吨,市场占有率为0.19%,市场占有率较低。
2、公司的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电子铜箔、覆铜板,金精矿、成品金及大型铸锻件。
电子铜箔是制造覆铜板(CCL)、印制电路板(PCB)的主要原材料,覆铜板及印制电路板是现代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被广泛应用于5G通讯、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终端领域。
覆铜板(CCL)是由玻纤布等作增强材料,浸以树脂胶液,单面或者双面覆以铜箔,经热压而成的一种板状材料,是制造印制电路板(PCB)的基础材料,主要起到导电、绝缘和支撑三大功能。
公公司从事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产品为金精矿和成品金。金精矿和成品金经过冶炼或精炼加工后成为可在上金所交易的标准金产品,标准金主要用于黄金饰品、工业用金、投资品、政府储备黄金等领域。
(1)电子铜箔
金宝电子的电子铜箔产品包括高温高延伸性铜箔(HTE箔)、低轮廓铜箔(LP箔)、反转处理铜箔(RTF箔)和超低轮廓铜箔(HVLP箔)等,产品规格涵盖9μm至140μm。公司主要电子铜箔产品分类如下:
■
(2)覆铜板
根据机械刚性,覆铜板可以分为刚性覆铜板和挠性覆铜板两大类。根据增强材料和树脂品种的不同,刚性覆铜板主要可分为玻纤布基覆铜板(FR-4)、纸基覆铜板、复合基覆铜板和金属基覆铜板。在刚性覆铜板中,玻纤布基覆铜板是目前印制电路板制造中用量最大、应用最广的产品;在金属基覆铜板中,铝基覆铜板是最主要的品种。金宝电子的主要产品为玻纤布基覆铜板、复合基覆铜板和铝基覆铜板。公司覆铜板产品主要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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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精矿和成品金
河西金矿的主要产品为金精矿和成品金。金精矿粉和成品金经过冶炼、精炼加工后成为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金产品,标准金主要用于黄金首饰、工业用金、投资产品、央行储备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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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电子铜箔
公司生产的电解铜箔制造工艺流程,由溶铜造液工序、原箔制造工序、表面处理工序及分切包装工序四部分组成,其详细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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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覆铜板
以公司覆铜板业务的核心产品玻纤布基覆铜板为例,其生产工序分为三个大的步骤,第一步工序为调胶;第二步工序为上胶、裁切;第三步工序为叠配、压合、裁切、检验。其详细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
(3)金精矿和成品金
公司黄金采选业务工艺流程主要包括采矿阶段和选矿阶段。
1)采矿工艺
河西金矿为生产多年的老矿山企业,生产中不断对采矿方法进行实验、完善,对于围岩稳固性较好矿体采用上向水平分层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法,其余矿体采用上向进路尾矿胶结充填采矿法,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凿岩、爆破、通风、铲装、运输。
2)选矿工艺
河西金矿选厂选矿处理能力920吨/日,即30万吨/年。矿石加工技术性能良好,属易选矿石,采用一般浮选法处理矿石。选矿工艺流程为破碎筛分、磨矿分级、浮选、精矿脱水、尾矿处置。选矿浮选工艺流程图如下:
■
破碎筛分采用“二段一闭路”工艺流程;磨矿采用“一段磨矿两段分级”工艺流程,最终磨矿细度为-200目;浮选采用“一优一粗二扫一精”工艺流程,浮选精矿送至浓缩机浓缩;精矿脱水采用“浓缩+过滤”两段脱水工艺;浮选尾矿送至采空区充填或尾矿库堆存。
(二)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1、电子铜箔及覆铜板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金宝电子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电解铜、铜箔、玻纤布、树脂、木浆纸等,主要采取“以产定采+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即金宝电子储运部根据生产计划,核算各类原材料需求量,并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按照采购计划,由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最终根据竞价结果,在获得金宝电子审批授权后下达采购订单。金宝电子建立了严格完善的供应商遴选制度,综合考虑采购价格、技术工艺、产品质量、结算账期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合格供应商,并对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动态化管理。
(2)研发模式
公司一直奉行“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趋势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原则”的研发理念,形成“量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阶梯式研发策略。金宝电子主要通过了解和预判产业政策和技术方向,与客户进行高效、充分的交流,以金宝电子现有核心技术为支撑,以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为导向,制定合理、可行的研发计划,确保技术成果能迅速应用于金宝电子产品的生产,缩短从实验室样品到批量产业化的新品转化周期,形成市场引导研发,研发助力销售的良性循环,巩固金宝电子技术领先优势。
(3)生产模式
金宝电子基于不同产品主要采取“合理备货+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铜箔等具有一定通用性且相对于产能下游需求充足的产品,公司主要基于自身产能限制安排生产。针对玻纤布基覆铜板(FR-4)等客户存在定制化需求的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模式,综合考虑在手订单、生产周期、销售预测等多方面因素后制定详细生产任务计划。具体来看,客户下达采购订单后,金宝电子销管部、生产厂、研发部对订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通过后告知业务部门并及时与客户确认订单信息。随后,金宝电子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完成产品生产。生产厂根据生产情况和产品交期制定生产计划;研发部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生产工艺指导;品质客服部根据产品检验规程对生产过程和成品入库进行过程管控;储运部负责产品扫码入库,并根据客户约定的交货期组织和安排发货。
(4)销售模式
公司铜箔产品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采用公开市场现货铜价作为基准铜价,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确定加工费用、预期利润,进行整体报价;公司覆铜板产品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是根据覆铜板产品成本、预期利润,综合考虑同行竞品价格、产品定位、市场需求量等因素进行整体报价。公司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客户包括生产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两种类型:其中国内市场面向的客户主要为生产类企业,海外市场面向的客户则同时包括生产类企业和贸易类企业。一般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会签订长期框架合同,在合同期内由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金宝电子下达具体订单,约定产品型号、产品价格、采购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付款方式等。订单对应的产品生产入库后,公司会根据约定的交货期组织和安排物流标的公司发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完成产品交付。
(5)结算模式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由于在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铜市场中,上游供应商普遍较为强势,金宝电子一般会采取付款提货的方式与上游的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公司近期合作的部分电解铜供应商为贸易商,结算方式相对灵活,金宝电子与其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结算;此外,金宝电子一般会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与其他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结算。
在铜箔及覆铜板销售方面,公司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结算为主。针对长期合作的主要下游客户,一般以月度为节点与下游客户进行对账,并给予客户30-90天的账期。针对一般客户,公司通常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模式。
2、金矿采选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河西金矿主要产品的原料为金矿原石,来源为自有矿山开采。公司金矿采选过程中对外采购主要包括采场采剥生产服务、井巷工程建设服务,以及尾矿充填材料、选矿耗材、采矿耗材等生产物资。河西金矿根据《招投标管理制度》等规定,按照生产经营需要,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河西金矿根据黄金市场价格和自身产能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并分解下达至各生产部门和支持部门。河西金矿黄金生产主要包括采矿和选矿两个阶段,采矿阶段公司委托供应商从事凿岩、铲装、运输等采掘作业,选矿阶段由河西金矿独立完成,将金矿原石经过浮选工艺得到产品金精矿。
(3)销售模式
河西金矿生产的金精矿委托给黄金冶炼企业,加工后的产品为成品金,河西金矿再将成品金销售给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定的黄金精炼企业。公司与黄金冶炼客户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金精矿冶炼加工的质量要求、计量、取样、化验、加工费用、返还率、结算方式等;公司与黄金精炼客户签署销售合同,约定成品金接收、样品检验化验、货款结算等,当上金所黄金市场价格达到预期后,河西金矿将通过现场定价或电话定价方式进行点价销售,销售单价根据点价价格扣减加工交易等费用后确定。
(4)保有储量及保有资源量
根据《河西矿区金矿2023年资源储量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西矿区采矿权范围内:
1)保有储量
保有金储量合计矿石量1555683t,金金属量4398kg,其中:
证实储量金矿石量31345t,金金属量73kg;
可信储量金矿石量1524338t,金金属量4325kg。
2)保有资源量
保有金资源量合计矿石量3904988t,金金属量11007kg,品位2.82g/t。其中:
探明资源量金矿石量34071t,金金属量79kg,品位2.31g/t;
控制资源量矿石量1656889t,金金属量4701kg,品位2.84g/t;
推断资源量金矿石量2214028t,金金属量6227kg,品位2.81g/t。
注:保有资源量包括保有储量,保有储量由探明的和控制的保有资源量经过转换因素估算获得,推断的保有资源量不得参与转换为保有储量。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表中深圳市国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显鋆(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昆山齐鑫伟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期末普通账户持股不在可供查询的持股名单内,故其期末持股数量未知。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制权转让。2023年6月1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招金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16,062,1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6.64%)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金都国投。
2023年8月23日,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3]第145号)。2023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金都国投持有公司116,062,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招远市人民政府。
2、未决诉讼事项。2021年1月4日,原告泰格散装7号有限公司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公司及常州市中海船舶推进系统有限公司、常州市中海船舶螺旋桨有限公司赔偿损失1,532,863美元(停运期间的租金、燃油、员工工资等损失),按2021年1月4日美元兑人民币6.5321的利率,折合人民币10,012,814.40元,同时,按原告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以10,012,814.4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差旅费等由被告承担。宁波海事法院于2021年2月7日受理并立案。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中止审理,2021年5月17日,宁波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浙72民初346号之一,做出本案中止诉讼的裁定,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鄂民终256号案件判决生效后再进行。2023年1月13日下午,宁波海事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泰格公司诉宝鼎科技、中海推进以及第三人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一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及中海推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泰格公司损失24,000美元,按起诉状具状之日2021年1月4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6.5321,折合156,770.40元人民币及利息(自事故发生之日2016年10月31日起至两被告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原告对该判决不服,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等待判决。公司管理层认为,在二审判决结果目前尚无法判断的情形下,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与推进系统公司平均承担的原则,按上述连带赔偿总额的50%计提预计负债及相应的利息合计608.23万元。
3、采矿权出让收益。2022年5月,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市场基准价初步估算,采矿权出让收益为4,363.78万元,公司预缴首期出让收益3,000.00万元,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评估结果及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缴纳出让收益剩余部分。公司已缴纳了首期出让收益3,000.00万元并取得采矿证。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于2023年3月24日联合下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对矿业权出让收益的征收办法做出了新的规定,并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由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也未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暂按与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初步估算金额确认采矿权出让收益4,363.78万元。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旭峰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216,545.28元,未分配利润171,026,516.68元;母公司净利润168,150,353.52元,未分配利润71,658,178.19元。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现金流状况,确保公司拥有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以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原则上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计划、资金需求以及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等因素,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并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各种因素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重视对股东的回报,并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和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产品等。
四、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投资资金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授权的总额度。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购买理财产品需符合《公司章程》《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六、风险管控
1、投资风险:
(1)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投资理财的对象虽然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或固定收益型的低风险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总经理根据《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该等投资决策,财务部负责实施。
(2)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也将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以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以保值增值为目的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等事项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
2010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家。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忠林
2014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3家。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朴仁花
2006 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20家次。2022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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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按照审计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风险意识强,能够按照审计时间安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谨慎性,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历年的审计工作情况、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及履职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一致认为该所能够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可胜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充足流动资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资产池(含票据池)配套额度、保函、保理、供应链金融等。
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授信机构间互相调剂。在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现金收购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完成出售大型铸锻件资产和业务的工商变更手续,宝鼎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重工”)及杭州宝鼎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并成为公司关联方。
1、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日常生产经营中,金宝电子将与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膜天”)、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远农商行”)等关联方发生日常业务经营往来;河西金矿将黄金原矿石加工成金精矿后,委托给黄金冶炼企业山东金都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冶炼”)、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矿业”)、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黄金”)等加工为成品金,并销售给黄金精炼企业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精炼”),同时与关联方招远市河西金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发生劳务外包等日常业务经营往来;关联方宝鼎重工将向公司收取办公用房租赁费及存货存储场地租赁保管费,并向公司支付无形资产授权使用费等。
2、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8之条款(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张旭峰、丁洪杰、李林昌、陈绪论、朱宝松作为关联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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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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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山东招金膜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政
注册资本:12,62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1月08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80号
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设备、环境污染处理专用材料和设备、给排水设备及配套产品的制造销售;水处理工程设计和安装;污水处理、废水资源化、海水淡化、水处理、生态修复、流域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技术的设计开发、推广转让和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水务领域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发放贷款、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建筑工程项目设备、线路、管道、电器、仪表的安装;钢架结构制作、安装;环保产品、机械设备、塑料制品、彩色金属压型板的制造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除外),国际贸易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持有招金膜天85%的股权,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金膜天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东玲
注册资本:64,35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03月12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28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办理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昌林实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控制的企业,李林昌担任招远农商行董事,昌林实业持有招远农商行9.9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远农商行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山东金都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扈守全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1 年 1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辛庄镇北截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金银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金都国投持有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金都冶炼80%股权,金都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金都冶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桂鹏
注册资本:327,039.3204 万元
成立时间:2004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温泉路 118 号
经营范围:黄金探矿、采矿。(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黄金选矿、氰冶及副产品加工销售;矿山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技术推广服务;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外投资;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招金矿业为招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招金集团直接持有招金矿业34.74%股权,是招金矿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定,招金矿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永杰
注册资本:52,143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国大路668号
经营范围:生产金、银、电解铜、硫酸、铁粉、工业石膏,销售自产产品及矿渣;普通货运;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三氧化二砷、硫酸、发烟硫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招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持有国大黄金66.20%股权,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国大黄金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山东招金金银精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虎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1 年 10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珠宝钻饰、镶嵌饰品、工艺品的生产销售;金银冶炼、收购加工;贵金属化合物(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的业务;普通货运;房屋租赁;纺织品的销售;其他贵金属产品的销售;贵金属仓储业务,承办货物的运输代理业务及运输咨询业务;会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黄金、白银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招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招金有色合计持有公司9.19%股份,招金精炼为招金集团控制的企业,招金集团持有招金精炼 80.50%股权,招金精炼董事长王乐译、监事长丁洪杰均为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招金精炼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7、招远市河西金矿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欧阳金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 11 月 7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蚕庄镇河西村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山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控制的企业,公司控股全资子公司河西金矿持有工程公司35%股权,金都国投持有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100%股权,招远市新东庄金矿有限公司持有工程公司3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工程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8、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殿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 8 月5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招远市泉山片河东路218号北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玖禾置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通过招远市钰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玖禾置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朋霞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8日
注册地址:招远经济开发区初山路东首
经营范围:招远丽湖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2月28日,注册地位于招远经济开发区初山路东首,法定代表人为刘朋霞。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门窗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丽湖置业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大股东永裕电子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堂妹李俊华持股20%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丽湖置业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0、宝鼎重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丽霞
注册资本:29,652.621685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塘盛街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钢压延加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联关系: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集团”)持有宝鼎重工100%股权,朱丽霞、朱宝松分别持有宝鼎集团70.0%、30.0%的股权,朱丽霞和朱宝松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且朱宝松先生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宝鼎集团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宝鼎重工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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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金膜天为2023年6月30日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本次新增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前,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正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必需,有利于保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确保公司的产品销售及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
公司与各关联方2024年度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2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担保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23%;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孙公司(金都电子及铜陵金宝)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公司对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电子”)、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金宝”)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中,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宝鼎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都电子、铜陵金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宝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为提升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的资金使用率,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宝鼎科技、金宝电子、金都电子计划在2024年度为金宝电子、金都电子、铜陵金宝拟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亿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孙公司金都电子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在总额度内,以子公司或孙公司与银行等机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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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额度及实际担保额仅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担保,因此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孙公司的实际融资情况可对上述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不得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须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6134220547
成立时间:1993年12月28日
营业期限:1993年12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8,885.70万元
住所:山东省招远市国大路26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进出口代理;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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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宝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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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山东金都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7903974275
成立时间:2006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06年6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王维河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开发区金晖路22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铜箔、覆铜板、绝缘板、电子元件的生产、加工、销售;铜及黄金制品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不含起重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环保设备、铜箔及覆铜板设备的制造和安装;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金都电子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
金都电子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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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金宝电子(铜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MA2MWEY26Y
成立时间:2016年5月24日
营业期限:2016年5月24日至2036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好学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开发区翠湖四路370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覆铜箔层压板、印制电路板、电子级增强材料生产、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金宝电子62.54%股权,金宝电子持有铜陵金宝100%股权。其股权控制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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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金宝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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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本次拟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包括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孙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预计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8亿元,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2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及涉及诉讼对外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一024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为
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宝鼎科技母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宝电子”)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推进公司覆铜板及铜箔业务和黄金采选业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国投”)及股东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林实业”)、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禾置业”)同意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需要,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金都国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招金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95%股份,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金有色矿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6.24%股份;李林昌先生为公司5%以上股东永裕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李林昌先生持有昌林实业88%股权;玖禾置业为李林昌外甥女婿曲少坤通过招远市钰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股 51%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都国投、招金集团、昌林实业、玖禾置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金都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浩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4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街道温泉路118号1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选矿;贵金属冶炼。(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乐译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28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温泉路118号1号楼
经营范围:金矿勘探(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矿山机械制修;经济林苗种植、销售;果树种植;果品收购、销售;塑料制品、浮选用黄药、石材、矿山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黄金、白银的购销及加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采、选、氰、冶、工程勘探及水处理的试验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新工艺及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招远市昌林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林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10月2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金城路南首
经营范围:矿山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招远市玖禾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殿周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8月5日
注册地:山东省招远市泉山片河东路218号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及招金集团、昌林实业、玖禾置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上述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金宝电子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金都国投、股东招金集团、股东昌林实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支持,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担保金额为118,903.0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类担保73,670.00万元,承兑汇票类担保19,900.00万元,信用证类担保12,000.00万元、黄金租赁13,333.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止本披露日,金宝电子向非金融机构(宝金铜板)借款余额为0万元;
2)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为19,90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额度19,900.00万元,其中:金宝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金额19,9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9,900.00万元。关联方为公司国内信用证担保金额为12,000.00万元,实际使用担保额度12,000.00万元,其中:金宝电子信用证开票金额12,000.00万元,实际使用额度12,000.00万元
六、相关方意见
1、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2、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包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原因
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现金收购河西金矿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58,445.48万元收购山东金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招远市河西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河西金矿公司100.00%股权,河西金矿公司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股权交易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
本公司与河西金矿公司合并前后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招远市政府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本公司对河西金矿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鉴于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3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下转B05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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