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独立董事解小雨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正元地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非法人组织的股东由其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凭非法人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的原件办理登记;非法人组织股东的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非法人组织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加盖公章)、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4、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7时,电子邮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宋彦策、于江宾
联系电话:010-50863179
传真号码:010-50863220
邮箱:zyxp@geniuses.com.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参会回执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本单位为公司股东,拟参加(亲身或委派代表)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4:0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填写股东名称(姓名)和持有股数,需与公司股东名册所载相同。
证券代码:688509 证券简称:正元地信 公告编号:2024-008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元地信”“公司”)独立董事解小雨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解小雨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解小雨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1月至今,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年4月至今,担任正元地信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解小雨女士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且对公司实施202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解小雨女士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员工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14点00分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公司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正元地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4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5日(每日9:00-11:3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正元地信
收件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50863179
电子邮箱:zyxp@geniuses.com.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解小雨
2024年4月11日
正元地理信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正元地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正元地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正元地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正元地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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