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邱俊洲和覃业贵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葆华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覃业贵、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陈葆华已离职,现委派王艳丽接替覃业贵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海波接替陈葆华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邱俊洲和王艳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黄海波。
二、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信息
(一)变更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202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海波,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丽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黄海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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